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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条例》宣贯解读!多地亮出“四好农村路”建设特色答卷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2025年8月19日至20日,“2025年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举行。会上,对《条例》进行了宣贯解读,湖南省湘西州州长陈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高世勤、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唐彦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卢军、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柳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郭胜先后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分享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典型经验。

湖南省湘西州——以路为笔书写新时代土家苗寨的“山乡巨变”

作为精准扶贫首倡地,湖南湘西州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中成效显著。陈华介绍,湘西州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政治责任,以全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十八洞片区为引领,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均衡发展的有效路径。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山岭重丘地形和喀斯特地貌,构建切合湘西实际的“四好农村路”长效发展机制。

强化路产融合,增强均衡发展的带动效应。推动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让每条路都成为“产业动脉”,带动百姓增收。

立足山区特点,推动均衡发展的提档升级。以提升路网质量为重点,针对弯多路陡、临水临崖等特征,抓提质、除隐患、保安全,让群众出行更顺畅、更舒适、更放心。

突出普惠共享,扩大均衡发展的成果红利。围绕促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让交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内蒙古——高位统筹强基础,创新模式提效能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支持下,以法治化建设为引领,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全面深化管理机制改革,构建超限超载治理新格局,持续推动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实现质的提升。

高位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纳入基层治理重点措施,持续推动落实。

多方合作,提升治理能力。联合公安部门制定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持续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机制,打通数据共享堵点,实现互联互通,交通部门审核非现场证据,公安部门确认并实施处罚。

科技赋能,创新治理模式。安排专项资金,在紧邻农村公路的国省干线关键路段建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显著提升科技治超覆盖面。推动不停车超限检测点、“一超四罚”等7类数据接入治超联网信息系统,实现“一张网调度、全业务上线、全路网监控、全过程记录”。

完善考评,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行以旗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总路长的“旗县—乡镇—嘎查村”三级路长体系,明确各级路长治超职责,构建“路长负责、部门协同、村民参与”的格局,制定考核评估、联席会商等制度,在沿线显著位置设置标准化公示牌,公开路长信息、管养责任、执法站点等,畅通超限超载举报渠道。

河南——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根基,谱写“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河南省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在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同时,坚持把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聚焦重点任务,形成了以“3+4+5”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方法,推动了农村公路由“村村通”向“路路安”迈进。

强化责任抓统筹。注重“三个突出”:突出高位推进、突出方案引领、突出任务目标。

围绕重点强保障。体现“四个聚焦”:聚焦加大安全资金投入、聚焦提高安全防护水平、聚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聚焦树牢风险防范意识。

统筹合力保安全。做到“五个发力”:在路网结构提档升级上发力、在平交路口隐患治理上发力、在危旧桥梁改造提升上发力、在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上发力、在过水路面防护提升上发力。

四川——法治保障,政策驱动,创新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健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通过提升投资效能、释放投资动能、激活投资潜能,全力护航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治保障,提升投资效能。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技术标准因地制宜,建设程序应简尽简,管理服务全程护航,推动投资提速增效。

坚持服务大局,释放投资动能。紧扣群众美好出行和乡村振兴需要,因地制宜实施“三大工程”(路网提质工程、安全补短工程、发展提能工程),“十四五”投资保持强劲态势。

坚持机制创新,激活投资潜能。落实国家关于政府主导、资金保障、融合发展等部署,创新实践转化,高位推动聚合力,多元筹资强保障,融合发展促增长,深度挖掘投资潜力。

甘肃——创新体制机制,突出共管共享,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路子

近年来,甘肃省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创新管养方式,开展了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

发挥体制优势,全面落实管护责任。高位推动责任落实,推动建管养运持续良性发展;强化行业监督指导,发挥国省干线公路垂直管理优势,指导打造了1463公里养护示范路段;全面落实路长管理,推动农村公路管养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

立足省情路情,建立养护长效机制。探索多元化养护模式,组建专门队伍,实行专业化养护;构建大养护格局,形成“交通硬化、林草绿化、乡镇洁化”等协同联动做法,实现共管共享;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十四五”期,实施以工代赈项目716项,吸纳2.37万人就业。

创新发展理念,探索高效管养路径。灾毁保险实现全覆盖,近三年全省投保2.47亿元,赔付2.41亿元,年均赔付率达98%;信息化赋能高效管养,“一路一档”信息化建设入选全国试点,44个市县建成信息化平台,实现基础数据采集、资产管理等的数字化发展。在农村客运车辆加装AI智能巡查系统,大幅提升巡查效率;养护方式不断创新,发挥地方政府和群众积极性、创造性,做好防灾减灾、水毁抢通、打冰除雪等工作;开展养护提升专项行动。打造标准化养护路段1.4万公里,7条道路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新疆——以法治引领“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铺就各民族团结进步新坦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高治理能力,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核心制度,以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为抓手,以法规形式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立规明责。

全面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构建“自治区统筹、地州协调、县市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并纳入自治区乡村振兴考核和地方政府绩效评价。

建立“中央补助+地方投入+多元融资”机制。充分发挥“以奖代补”资金撬动作用,积极争取一般债、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和中长期信贷等多渠道资金支持,将日常养护资金足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农村公路资金长期稳定投入。

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管养体系。在巩固2.2万名农村公路养护专岗基础上,创新采取家庭分段承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压实全区1.2万名路长责任,通过开发“路长制”App实现“巡查—处置—反馈高效闭环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借助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平台,严格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加强农村公路及桥梁隐患排查整治,改造危桥634座,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14万公里。

构建与产业协同发展体系。立足新疆资源禀赋,建成旅游、资源、产业路8370公里,拓展代运邮件快件功能,实现县级客运站和乡镇服务站物流服务覆盖率达100%。

此次现场会的召开,为各地深入贯彻《农村公路条例》,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交流平台和借鉴经验。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各地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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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路》杂志社 程子研 潘永辉

责编:闫可欣

校对:程子研

审核:余大鹏 苗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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