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 · 3257 期 · 10899 篇
弄虚作假、歪曲事实
案例1.指示下属违规调整财务数据
2023年2月至11月间,某公司总经理赵某某为掩盖生产经营的实际亏损,要求下属进行人为调整财务数据。该下属(另案处理)根据要求指使他人用虚增存货价值的方式降低亏损额度,使得每月的财务报表上显示均为盈利。上述行为虽未造成公司的实际损失,却掩盖了公司生产运营的真实情况。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2.职称评审材料弄虚作假
2023年初教学管理部教务主任刘某某在申报正高级职称过程中职称评审材料弄虚作假,在其申报材料中部分内容无支撑证明材料情况下私自加盖公章,利用职务之便,请他人为评审材料签字,造成不良影响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3.提供虚假毕业证书入职且未如实报告
2014年8月,某公司焦煤集团物业公司综合办事员某某在入职时,提供伪造的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入职,且在2021年4月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未主动向组织报告其学历不实问题。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取消江某某预备党员资格。
2020年10月,某公司交易服务事业部高级经理陈某入职提供伪造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某在入职公司职务晋升及入党前,均未向组织报告其本人学历不实的问题。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取消陈预备党员资格免职处理。
案例4.伪造协议骗取从业资格
2018年4月,某公司法律事务部诉讼事务管理室主任孙某某采取遮盖、修改复印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的方式伪造《内部退养协议书》并提交给某市司法局、律协,以此通过了其律师执业证的年检,骗取某省律师事务所从业资格。孙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孙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点评:案例赵某某通过虚增存货价值伪造财务报表,掩盖亏损实情,不仅损害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也使企业错失纠偏机会,埋下更大风险隐患。案例刘某某作为教务主任带头违规、私自盖章、伪造资质,破坏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形成恶劣示范。案例某某、陈某使用假学历骗取工作岗位,且长期隐瞒,甚至在入党、晋升中继续欺骗,表明其诚信意识彻底缺失。案例4孙某某作为法律事务管理者知法犯法,其伪造文件骗取从业资格的行为是对法律职业的严重亵渎。
数据、信息真实是经济活动的生命线,一切造假行为不仅掩盖了真相,还可能误导公司决策、破坏职场生态、削弱公众信任。对组织而言,管理者失信危害更大,因为其行为对下属具有示范效应,极易引发群体性失信,无论是自身带头造假还是纵容造假,都将从根本上瓦解团队信任。
编辑:甄成
出品:宝武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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