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1#厂房
事故地点:镇江市丹阳市丹北镇丹东路西侧
事故时间:2023年8月2日13时56分左右
伤亡情况:2人死亡
建设单位:江苏广飞模具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某坚
总承包单位:丹阳市银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波
项目负责人:张某
专业分包单位:丹阳市国正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正
项目总监:梁某俊
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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