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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二期调解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调解员、行业专业人员: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要求,进一步引导“总对总”调解员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质量和效率,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住建联调委”)定于11月19日—2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2025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第二期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班由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住建联调委”)协办,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调解员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基础课程包括“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解读、民事纠纷调解技巧、调解理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系统操作指南等。专业课程包括建设工程、房地产、物业领域法律法规的解读,纠纷的司法裁判和调解实践等。

二、培训师资

培训拟邀请8—10位专家授课,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法官、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人员、全国性行业协会调解组织负责人,以及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和律师等。

三、培训对象

(一)纳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且已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员;

(二)相关调解组织及其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三)住建领域相关专业人员。

四、具体安排

(一)培训班时间:2025年11月19日—21日,11月19日全天报到,11月20—21日培训、考核,11月22日返程。

(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三)课程安排:

11月20日为调解员基础课程培训(全体学员参加)

11月21日为调解员专业课程培训、考核(分为建设工程、造价专业课程和房地产、物业专业课程,学员可根据需要选择一门课程参加)

(四)特别提示:培训地点及交通路线等通知,将在开班前发至学员填写的报名邮箱。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初入培训。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由全国住建联调委颁发“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培训结业证书和调解员证书,调解员证书用于开展调解工作时使用。

(二)尚未纳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学员,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待其纳入该机制后,可凭培训结业证书免于再次参加初入培训,向全国住建联调委申领调解员证书)。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初入培训,本年度举办两期,本期为2025年第二期。

(四)培训费1650元/人(含资料费、师资费、场地费等),报到当日以现金或刷卡方式缴纳,也可在开班前汇款至以下账户。汇款时,注明“‘总对总’调解员培训班”,并于报到时提供汇款证明。培训班将统一安排食宿,费用学员自理。

银行账户:全国市长研修学院

银行账号:0200 0042 0901 4437 125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五)请参训人员于11月14日前,扫描以下报名表单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干部学院【尹必豪】(电话:133 6603 5903)

联 调 委【田 祎】(电话:152 1079 9007)

项目联系人:干部学院【王黎瑶】(电话:150 1150 7213)

联 调 委【张 宇】(电话:131 3158 9993)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8304850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

  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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