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甲工程机械网> 工程机械资讯> 行业 >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明确智能化要求 大幅减少井下瓦检员数量和巡检频次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明确智能化要求 大幅减少井下瓦检员数量和巡检频次

  今天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说明和解读。新版《规程》7月24日公布,明年(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煤矿安全规程》是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的基本准绳,也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的主要依据。新《规程》有哪些变化?

  据了解,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共六编,三十四章,七百七十七条,与上版相比,新增56条,实质性修改353条

  发布会上介绍,重大灾害防治是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和难点,新《规程》在严格重大灾害防治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新《规程》要求严格煤矿灾害等级鉴定,明确规定将瓦斯等级、冲击地压和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等煤矿灾害等级鉴定纳入安全检测、检验范围,要求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鉴定机构出具报告,从等级上进行量化,可为开采作业的风险预防提供清晰参考。

  同时,新《规程》还首次规定低瓦斯矿井必须建立防止瓦斯异常的制度,明确严禁采用“一风吹”,也就是瓦斯在排放的过程中不控制风量,一次性集中排放所有积聚的瓦斯的行为被明令禁止。

  新《规程》还针对实操风险,增设了一些具体规定。明确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危险性的矿井,应当分区开拓开采,避免不合理的集中布置生产;煤矿建设前应当对地质条件进行分析,核实调查井田范围内和邻近矿井地质情况,如果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不得进行煤矿设计和建设。

  此外,针对巡检机器人不断发展,本次修订的《规程》,大幅减少了井下瓦检员数量和检查频次要求。新修订的《规程》顺应自动化、智能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从地质勘查、井下作业、监测监控到露天开采等多个环节,明确了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方向和具体要求,为煤矿“无人则安、少人则安”和智能化发展注入了强劲政策动力。

(总台央视记者 王晨)

全文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



声明:本文系转载自互联网,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铁甲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再次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相关文章
我要评论
表情
欢迎关注我们的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