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监察执法一处全面推行一般事故隐患整改“承诺制”,通过优化执法流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无事不扰”与“精准监察”双提升。该机制自2025年4月实施以来,已覆盖辖区全部生产建设煤矿,累计减少重复检查9矿次,煤矿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切实为煤矿企业松绑减负。
此次改革聚焦优化一般事故隐患整改流程,持续推动以信用管理促主体责任落实:一是简化流程,减少现场复查。对检查发现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煤矿提交《整改承诺书》及整改情况报告后,监察执法一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复查,改由上级公司负责督促落实。二是限时整改,强化动态跟踪。责令限期改正的隐患,煤矿需在到期后7日内提交整改报告;确需延期的,须提前3日申请。针对停止作业面、停用设备等重大措施,需经监察部门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三是闭环管理,严惩虚假整改。下次执法检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到位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并从严处罚。重大隐患仍执行现场复查,确保风险可控。
“减负”不“减责”,监管效能再升级。监察执法一处制定了《“承诺制”整改实施办法》,规范隐患整改报告格式,建立“隐患整改电子台账”,实时追踪煤矿隐患整改进度,对逾期未报、整改质量存疑的煤矿自动标记预警。通过“前端放权+后端严管”模式,推动监察执法重心向数据分析、风险研判转移。(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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