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及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联席会议精神,持续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市场恢复和扩大,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小客车周末自驾游广西高速公路通行优惠提振消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图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通知》提出,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周五(00:00)至周日(24:00)(法定节假日减免除外),对跨省进入广西,在广西境内高速公路任一收费站出口驶出并使用ETC支付方式的外省籍非营运一型客车,免收特定省界高速公路路段车辆通行费。同时,在上述时间段内,对在广西境内高速公路行驶且在广西境内高速公路任一收费站出口驶出,使用ETC支付方式的外省籍非营运一型客车,给予广西境内高速公路(含南宁及桂林机场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优惠,使用非ETC支付方式的外省籍非营运一型客车,给予广西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8折优惠
问:为什么要对外省籍一型客车给予通行费优惠?
答:为深入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消费提质拓展攻坚行动决策部署,通过周末对跨省进入广西以及在桂旅游的外省籍一型客车给予广西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分车型、分路段、分支付方式等差异化收费优惠措施,引导全国自驾游客来到广西旅游,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和扩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问:此次对外省籍非营运一型客车给予广西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是在出口收费站直接实现吗?
答:外省籍非营运一型客车在优惠时段内于广西境内高速公路任一收费站驶出时,收费系统将自动进行广西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高速公路实施的是全国联网收费,此次通行费优惠政策只是对车辆通行广西境内高速公路产生的通行费,举例如下:
(一)跨省通行:一辆广东省籍一型客车,使用ETC设备,从广东湛江站行驶高速公路到广西石湾北站,应收通行费58.63元,其中广东境内29.89元,广西境内28.74元(省界路段17.8元,其他路段10.94元);ETC95折优惠后实收通行费55.68元,其中广东境内28.38元,广西境内27.3元。实施周末自驾游通行费优惠政策后,广东境内按实收通行费28.38元交纳,广西境内通行费按应收通行费28.74元进行优惠后为5.47元(省界路段0元,其他路段5.47元),全程实际交纳通行费为33.85元,在广西境内实际优惠23.27元。
(二)区内单省通行:一辆广东省籍一型客车,使用ETC设备,从广西筋竹站行驶高速公路到广西北流站,应收通行费57.73元,ETC95折优惠后实收通行费54.85元,实施周末自驾游通行费优惠政策后,广西境内通行费按应收通行费57.73元进行优惠后为28.87元,优惠28.86元。
且如果是从广西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入,但未从广西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而是途经广西省界从外省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的外省籍一型客车,需全额交纳车辆通行费。
问:通行费优惠政策文件出台依据和合理性
答:该政策文件的出台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及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联席会议精神,持续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市场恢复和扩大,根据《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桂交规〔2023〕11号)“引客入桂”“引车上路”目标任务及《2025广西旅游年活动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5〕12号)研究制定。政策文件出台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工作,并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和公众意见。据了解四川省、贵州省、浙江省等省份也出台过类似的政策。
问:广西本地车辆能享受什么通行费优惠政策?
答:根据《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桂交规〔2023〕11号),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分支付方式、分出入口、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和分方向、自主定价等六种差异化收费方式,具体如下:
一是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所有使用ETC支付的车辆给予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与其他使用ETC支付的差异化收费通行费优惠不叠加)。
二是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对通行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罗城收费站至和睦收费站区间使用ETC支付的六类合法装载货车给予通行费9折优惠。优化调整自驾车通行费优惠,对所有的一类ETC客车在每周五 00:00至周日24:00(假期调休除外)通行靖西至龙邦公路、巴马一凭祥公路巴马至田东段、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巴马一凭祥公路大新经龙州至凭祥段、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天峨一北海公路巴马至平果段等7条试点路段给予通行费5折优惠,实施“引车上路”。
三是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对通行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使用ETC支付的车辆给予通行费7折优惠;对沿边、临港、连接产业园区的靖西至那坡高速公路、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等17条试点路段,实施一类至六类合法装载货车(不含大件运输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费8.5折优惠措施,其中,对从北部湾港三港区三口岸对应指定收费站点进出的一类至六类合法装载货车再给予9折优惠;停止收取六寨(黔桂界)至河池、河池至都安、隆林至百色、那坡至靖西、靖西至崇左、三江至柳州、河池至百色等7条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马山至平果等11条高速公路货车桥隧车辆通行费。
四是分车型差异化收费。以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为基础,对合法装载的二类至五类货车实行无差别8.5折优惠,六类货车无差别9.8折优惠,机场高速除外(与试点路段的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不叠加);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专用ETC车辆,在预约通行广西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点进出北部湾港三港区三口岸以及西江经济带港口、码头时,实行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与试点路段的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不叠加);其中进出北部湾港三港区三口岸并通行17条试点路段产生的车辆通行费,在减半基础上再给予9折优惠。新增对合法装载20英尺、40英尺、45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专用ETC车辆实施“递远递减”差异化优惠(与集装箱车辆减半优惠不叠加;每月通行广西高速公路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相应的广西区内高速公路通行费9折优惠
五是分时段和分方向差异化收费。对7:00~10:00通行兰海高速公路(都安至南宁段)安吉收费站、安吉东收费站以及南宁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高峰收费站进站至武鸣收费站出站,17:00~20:00通行兰海高速公路(都安至南宁段)武鸣收费站进站至安吉东收费站以及南宁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高峰收费站出站,使用ETC支付的一类客车给予通行费8折优惠;对18:00~24:00通行信都至梧州公路,从仁义收费站进站、旺甫收费站出站并使用ETC支付的合法装载货车给予通行费5折优惠(与集装箱车辆减半优惠不叠加)。
六是自主差异化收费。鼓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积极与相关企业协商,探索创新自主定价方式,对通行管辖路段的特定车辆,通过“以量定价”“量身定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递远递减”“空车”差异化收费,以及“会员积分制”等方式实施自主差异化收费。引导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降费引流,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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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子研
校对:苗挺节
审核:潘永辉 王硕 陈露
来源:广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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