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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人人参与,共筑国家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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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国家安全法

颁布施行10周年

4月15日是第十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相关知识

一起来学习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我国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哪些主体有维护国家安全

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

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在国家安全工作中

享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和组织

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安全不仅是国家的基石

更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来源| 保密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编辑| 喵小图

校对| 惠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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