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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令”加码升级:7省52市受波及,停产、限产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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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了《长三角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继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后,又有多省市工厂停产限产...

实施时间

2019年10月1日到2020年3月31日,为期6个月。

涉及地区:

上海

安徽省: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

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

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

河南省:洛阳、三门峡

 

大量企业关停限产,减产货物超千万吨

根据细分任务统计:2019年12月底前,江苏省焦炭减产665万吨,关停化工企业350多家,苏徐州推进49家水泥粉磨企业关停并转。江苏淮安压减水泥产能60万吨;浙江省关停化工企业135家,印染品减产30000万米,砖瓦减产40000万块;山西省煤炭减产400万吨,焦炭减产650万吨……

此外,近日多个省市发布了水泥行业错峰通知,明确要求水泥限产、停产。错峰实施时间基本不少于两个月,有的则长达5个月。

 

山东
山东发布《山东水泥行业2019-2020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年11月15日0时-2020年3月15日24时。(2018年11月15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积极落实秋冬季错峰生产、夏季错峰生及各市统一组织的环境污染减排任务,错峰生产总时间超过160天的企业,可按照实际超出天数延迟错峰生产,但最迟应于2019年12月1日0时开始实施错峰生产。)
二、实施对象:
山东水泥企业的熟料生产线(不含特种水泥窑,含建通窑,包括承担处置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居民供暖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下同);
错峰生产期间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工信环境部门组织粉磨站和特种水泥窑采取停产减排措施的,按照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执行。


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联合发布的《关于2019-2020年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企业)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共4个月全面实行错峰生产。


甘肃

近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印发2019-2020年度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州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照方案实施水泥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根据错峰方案,自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按计划停产90天。

 

陕西
为进一步改善全省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制定本方案。关中地区在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对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保温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业全部实施停产,其他建材行业(不包括建筑材料以外的其他无机非金属材料)限产5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计);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务的水泥等行业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钢铁、铸造、焦化、化工、有色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钢铁、铸造行业产能限产3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计)。焦化企业限产30%左右,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以上。化工、有色行业产能限产20%左右(以设计生产能力核算)。

 

山西临汾
日前,临汾印发《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
实施时间:平川县(市、区)从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山区县从2019年11月15日—2020年3月15日。
水泥行业(不含粉磨站)
Ⅰ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停产。
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窑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不高于10、50、150mg/m3的标准;
⑵完成标准化车辆冲洗平台建设并正常使用,运输使用国五及以上(含燃气)标准的车辆并严密封闭;⑶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更新改造和联网传输。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粉磨站(有工业炉窑的)
Ⅰ类:满足《临汾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临气指办发〔2019〕21号)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达到30、200、300mg/m3的,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停产。
Ⅱ类:达不到Ⅰ类条件的,全部停产。


辽宁
日前,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辽宁省2019年-2020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
错峰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大连地区停窑错峰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2020年4月5日)。错峰范围:辽宁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同时,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由各市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认定并制定生产计划,经审核同意后报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备案,备案后原则上可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黑龙江
日前,黑龙江工信厅联合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19-2020年采暖期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错峰生产时间及范围: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在黑龙江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利用电石渣生产熟料的企业)全面实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应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河南
早在今年2月,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强全省通用水泥熟料企业行业自律,有效压减水泥行业过剩产能。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具体安排如下:3月份停窑;4-5月份正常生产;6月份停窑;7-10月份正常生产;11月、12月停窑;2020年1-2月份正常生产。对居民供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废等涉及民生的生产线,各地应根据实际处置负荷,科学确定停限产时间。重污染天气期间,依法参加应急管控。确因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生产线,报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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