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甲工程机械网> 工程机械资讯> 企业 > 三部门: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保险补偿

三部门: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保险补偿

语音播报
点击播放

5月28日,财政部、工信部、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依据通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

通知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由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适当额度保险补偿,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并引导培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市场,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偿。保险期间应连续不间断,保险补偿期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不超过3年。

通知还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行业特征,因地制宜制定地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并做好与国家政策的衔接。


免责声明:本文援引自厂商或其他媒体,与铁甲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文章
我要评论
表情
欢迎关注我们的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