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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8线侯马至河津段过境改线工程特许经营者
一、招标概况
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运城市新绛县、稷山县以及河津市。路线起点位于临汾地区侯马西站南侧(顺接在建国道108线襄汾—曲沃侯马过境改线工程终点),终点位于寺庄村(顺接国道108线河津市过境改线段起点),全长57.930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运城市新绛县北平原村北侧设1条连接线(新绛煤化工业园区连接线),连接线长度1.36公里,设计时速60公里,整体式路基宽度采用12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建设标准。
主要工程规模有路基挖方749.1千立方米,借方6073.4千立方米;排水防护工程203.8千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283.8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4.404千平方米。大、中桥15座共2875米,分离式立交桥10座共1051,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处,其中养护工区、收费站、超限检测站合建。
项目总投资为351116.11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342553.2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8562.91万元。资金筹措:①该项目资本金暂定占总投资的20.00%,即为70223.22万元。其中34409.38万元(出资占比49%)由政府方利用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出资,其余35813.84万元(出资占比51%)由特许经营者以自有资金出资。②该项目拟申请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64207.00万元。除用于政府方资本金出资(34409.38万元)外;其余资金(29797.62万元)作为项目的建设期投资补助资金。③其余资金251095.26万元拟由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筹措解决。
该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运作。
特许经营期限:暂定特许经营期33年,其中:①建设期:3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通过交工验收日止),包括前期准备期1年和建设工期2年;②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通过交工验收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自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开始收费之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收费期最终以政府批准期限为准。
二、中标信息
第一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超额收益分配限值:670068.53万元
第二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超额收益分配限值:670068.53万元
第三名: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额收益分配限值:670068.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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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
责编:李贝
校对:闫可欣
审核:余大鹏 苗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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