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推出
以案普法“一分钟”小课堂
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
当好“吹哨人”
向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全国矿山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等政策法规
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监察执法穿透力
强化国家监察“督政”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帮助企业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激发企业自主管理、自我提升能力
01.案情简介
2024年7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进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时发现,甘肃某煤矿瓦斯检查存在漏检行为。瓦斯检查计划规定对采掘工作面检查3次甲烷和二氧化碳,7月8日,该矿5721-12第一施工巷掘进工作面在有人作业的情况下只检查了2次甲烷和二氧化碳。
处理结果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责令甘肃某煤矿停产整顿3日,对煤矿和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02.以案普法“一分钟”小课堂
让“执法者”变身“普法者”
本期普法者
甘肃局监察执法一处
科员杨勇
视频来源:甘肃局提供
本期“以案普法‘一分钟’小课堂”,您掌握了多少?赶紧来自测吧~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明确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处( )的罚款。
(答案下期揭晓)
上期答案
问题:《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条(三):轨道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同一线路必须使用( )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答案:同一型号
点击下面链接查看上期“一分钟”小课堂
贵州某煤矿同一轨道线路未使用同一型号钢轨!唯有严守法规、精细管理,才能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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