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政策作为高速公路运输领域的重要惠民举措,在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市场供应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总有部分不法司机试图利用政策漏洞进行逃费。为此,我们对近期出现的各类假冒绿通行为进行了梳理揭秘这些逃费套路,以期更好地维护高速公路收费秩序,保障绿通政策精准落地。
用鲜活农产品掩盖非鲜活农产品
近日,在湖南长沙鹿芝岭收费站,工作人员凭借丰富经验,成功识破一辆厢式货车利用鲜鸡蛋“堵门”掩盖非鲜活农产品的“假冒绿通”伎俩,依规追缴通行费411元。该站日均绿通流量达70余台次,高峰期突破100台次。为筑牢查验防线,站部依托AI稽核大数据与“绿色通道”车辆事后稽查机制,深度分析车辆通行轨迹和历史记录,精准锁定可疑车辆;实地走访周边市场,摸清货物结构与行情,重点排查轻型货车;同时强化内部监督,通过价值观引导和职业道德教育,让工作人员坚守底线。今年以来,该站已查处8台假冒绿通车,累计追缴通行费8511元。
内蒙古呼和浩特盛乐收费所也有类似情况,近期查获两辆红色车头的奶罐车辆假冒绿通免费车辆。当班人员严格按照查验流程,检查车辆规格、载货重量、鲜奶货运单据等基本情况,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意识,识破伪装,发现车辆装载的实为稀奶油,而非绿通政策目录里的鲜牛奶,属于二次加工产品,不符合绿色通行免费标准,成功挽回了2273元的费收损失。
宣称运输鲜活农产品实则运输加工产品
黑龙江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在6月30日的例行查验中精准识别并成功查获一台假冒绿通车辆。当日12时52分,车牌号为黑M**533的厢式货车驶入龙凤绿通查验区,司机以运输“新鲜水果”为由申请免交车辆通行费。稽查人员结合该车辆前期多次异常通行记录,决定开展上门查验。经过5个小时的连续作业,稽查组跟随车辆辗转两个卸货点,发现车厢最深处的泡沫箱重量异常且发出沉闷声响,最终揭开箱子,发现箱内装的是绿豆沙冰饮料,而非荔枝。依据《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该车辆除正常交纳通行费外,还需按黑龙江省路段五倍标准补交票款,共计补交通行费2684元。
混装非目录内鲜活农产品
2025年7月3日夜间,黑龙江佳木斯佳西收费站查获一辆混装榴莲的绿通车。一辆车牌号为鲁Q816**的四型货车驶入绿通验货区域,司机称所载货物为水果,要求享受绿通免费政策。当班验货人员在查验时察觉车厢货物堆放异常且闻到榴莲气味,收费班长初步判断车辆存在混装嫌疑。安全员钻入车厢内部仔细查验,发现该车仅在车厢前端覆盖整箱水果作为伪装,车厢内部及后端实则装载着大量整箱榴莲。根据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榴莲不在目录范围中,且所拉榴莲容积超过车辆有效容积的20%,判定此车为混装鲜活农产品车辆。最终,司机按规定交纳了此次车辆通行费142元。
7月2日22时许,陕西汉中巴山收费站查获一辆假冒绿通车辆。一辆鲁Q牌照的封闭式厢式货车驶入车道,司机申报“鲜活农产品”,称其所载货物为鸡蛋。工作人员查验发现鸡蛋散装放置在筐内,卸下外侧货物后,发现里面装的均为坏的鸡蛋,部分已能看见小鸡雏形。工作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并告知司机根据“绿色通道”政策,该车所载货物不属于鲜鸡蛋,且不能享受鲜活农产品免费政策。最终,司机承认此次运送的货物是其他所用,并非食用,外层用鲜鸡蛋包装,企图蒙混过关,随后迅速主动交纳相应的通行费。
新闻多一点
什么是“绿通”政策?“绿通”即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2022年1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中明确,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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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子研
校对:马紫璇
审核:余大鹏 苗挺节
来源:整理自中国政府网、长沙高速公路、大庆交通、黑龙江省交投哈同运营分公司、陕西交控安川分公司、内蒙古交通集团呼和浩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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