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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信用监管典型案例(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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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交通运输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开展实践探索,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加强交流互鉴、推广经验做法,交通运输部组织征集了相关典型案例,陆续连载介绍。

本期推出系列五:信用修复

北京

深化信用修复分级分类管理

提升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效能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信用修复为关键抓手,聚焦信用监管全链条,着力构建失信信息分类管理科学、修复流程便捷高效、协同联动规范顺畅的交通运输信用监管体系。

(一)创新三级分类机制,构筑精准监管“新标尺”。一是科学构建分类体系。依据《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轻微、一般、严重”三级失信行为分类体系。分类标准综合考虑行为性质、实际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核心要素。轻微失信指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的首次违规行为,占比约65%。一般失信指多次发生同类违规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行为,占比约30%。严重失信指危及公共安全、主观故意违法违规或导致重大损失的行为,占比约5%。二是夯实数据基础支撑。依托“信用交通·北京”平台,归集覆盖全市60余万从业人员、6万余户企业的600余万条信用信息,构建“一户式”市场主体电子信用档案,涵盖基本信息、信用评价、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四大维度近百项数据类别,实现动态更新。三是实施差异化信用管理。连续三年对道路运输、轨道交通等7大重点领域2.48万家市场主体实施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优(A+)、良(A)、中(B)、差(C)四级,其中差(C)级企业539家纳入严重失信管理。实行失信信息公示期差异化设置。市场主体完成有效整改并经验证达标后,可申请缩短公示期,对整改到位的严重失信行为,经核查确认,公示期可缩短30%-50%。

(二)创新信用修复模式,打造便捷高效“快车道”。一是推行轻微失信“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且已完成整改的轻微失信行为(如补报年报、及时缴纳罚款),通过后台大数据自动比对验证后,系统直接触发修复程序,无需市场主体申请。2025年该机制惠及经营主体15万户,其中企业用户占40%。二是实现修复“一网通办”。市场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即可在线提交修复申请。轻微失信修复在材料齐全、符合条件情况下,最快可“当日办结”。三是修复效率显著提升。轻微失信线上修复平均处理时长缩短至3天,较传统模式提速80%。“免申即享”机制为每户企业单次修复平均节省人工成本约8小时、材料成本100元以上,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创新规范协同体系,织密联动共治“保障网”。一是实施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推行“三书同达”制度(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合规经营建议书》)。制定发布《信用修复操作指南》和《信用修复承诺书标准化模板》。二是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积极推动京津冀区域信用协同,联合签署《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建立信用修复结果异地互认机制。高效解决跨区域修复难题,如针对邯郸市两家客运企业票据丢失问题,通过跨省协作机制,仅用18小时即完成25个案件票据异地核验,助企完成修复。三是强化数字化平台支撑。“信用交通·北京”平台归集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89.2万条,提供“失信信息查询、修复申请在线提交、办理进度实时跟踪、修复结果在线公示”全流程线上服务。

(四)深化应用实践,彰显信用赋能“新成效”。一是监管效能显著跃升。对信用记录良好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降低50%,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检查提高频次。依托信用分级开展的非现场监管发现问题平均耗时1.1小时,效率提升21倍,问题发现率是现场问题发现率的5.5倍。二是市场活力有效激发。信用修复整体效率提升40%,便捷高效的修复机制降低了企业合规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获得感增强。三是区域协同深度拓展。京津冀三地在信用治超等重点领域协作成效突出,累计共享171家因严重失信被停业整顿的运输企业信息,初步形成跨区域信用联合监管格局。

天津

开拓信用修复新路径

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针对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不了解、信用修复流程不熟悉、票据丢失难修复等痛点堵点问题,启动“津交信用·筑信惠企”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以创新举措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发挥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作用。

(一)“提前式”修复告知,实现处罚、修复“齐步走”。目前天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均已形成信用修复告知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信用修复明白纸或告知书,主动告知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公示期、信用修复流程、可能会造成的影响等内容。其中,市交通执法总队在执法办案系统增设《信用修复明白纸》打印模块,办案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可在办案系统直接打印一并交于企业,进一步帮助企业了解信用修复政策和信用修复流程。2024年2月以来,已发放信用修复明白纸或告知书9600余份,有效破解信用修复知晓率不高的难题。

(二)“全程式”提醒服务,助力信用修复“更顺畅”。自2024年2月起,在“运证通”APP启动信用信息提醒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被处罚和处罚信息已经达到最短公示期(3个月)的天津企业,将会接收到消息通知。企业再次获悉被处罚时间、处罚机关、处罚文书号及信用修复方式等信息,便于及时关注信用状况、开展信用修复,避免对后续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还联合北京市交通委、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对在天津被处罚的北京、河北交通运输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提醒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京津冀交通运输信用协同监管与执法协作水平。截至目前,已通过“运证通”APP为2022家企业提供14955次信用修复提醒,企业信用修复意识明显提升。

(三)“核验式”数据服务,免去申请材料“繁琐事”。以往,行政处罚事项中如涉及罚款,需要企业提供相关的缴纳罚款凭证才能完成信用修复。而在道路运输客货运等领域,往往是由司机代企业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由企业申请信用修复。这种现象常导致票据不慎遗失或者删除,影响企业上传材料,从而出现了信用修复难的问题。针对这一现象,自2024年4月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率先开展数据核验代替申请主体提供材料服务,联合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打通跨部门数据通道,整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归集的缴纳罚款凭证数据,印发《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企业可以通过提交“已缴纳罚款承诺书”,代替提交已缴费凭证,两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对“承诺书”与缴纳罚款凭证进行比对核验,完成信用修复,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截至目前,通过“承诺式”服务已帮助企业完成修复3000余次,其中70%以上为外地企业,有力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江苏

信用修复“同城高效+异地协同办”

服务建设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南京等地采取多种举措,从告知预警、宣传教育、线上预审、异地协同等多个维度创新信用修复服务举措,实现信用修复“同城高效办+异地协同办”,帮助企业缝合“信用缺口”,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行“告知预警”机制,引导企业重塑信用。全面实施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提醒“双书同达”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向企业送达信用修复提醒函,引导企业将信用修复纳入整改闭环。2025年上半年,全省共计发放信用修复提醒函10648件。建立轻微失信预警机制,通过“事前预警”提前介入,加强行政许可信息风险提示,预防违法失信行为的发生;通过“事中预警”跟踪管理,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向当事人进行信用风险告知,防止失信等级升格。

(二)建立“线上预审”机制,优化审核盖章流程。南京市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双公示”数据回流,在企业正式申请前,主动开展线上“预审核”,通过在线核查企业罚款缴纳凭证、整改证明材料等关键信息,将审核环节前移,2025年上半年,预审核信用修复信息320余条。审核通过后,企业无需再奔波盖章,可直接通过“我的南京”APP一键获取带有电子签章的信用修复申请表,有效提升修复效率与便捷度。

(三)探索“异地协同”机制,打破区域修复壁垒。针对跨区域经营企业信用修复“多地跑、盖章难”痛点,建立《南京都市圈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服务异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联系网络、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为异地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申请表盖章或罚款缴纳收据,实现信用修复“网上办、协同办”。指导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四市为经营主体提供信用异地修复的“一站式”服务,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需其他三市主管部门确认的,均可线上审核盖章,无需经营主体赴异地办理。

(四)完善“宣传教育”机制,主动提供指导服务。举办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宣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现场演示“信用中国”网站在线修复操作流程,为企业提供“手把手”的信用修复“专题辅导”。建立信用修复咨询热线、信用修复群,“一对一”提供信用修复“线上指导”。深入物流园区、交通运输企业、超限检测站、综合执法服务窗口等现场,“面对面”开展信用修复“线下帮扶”。

浙江

数字引领提质效

积极推动信用修复高效办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聚焦经营主体失信治理,积极推动信用修复高效办一件事,为助力失信企业修复信用按下“加速键”。

(一)多跨联动,数字赋能高效修复。实施交通运输与发展改革部门联动,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不断优化完善“发改受理——部门审核”的联审机制,不断提升处罚以及修复信息共享的实时性和准确性。2021年即实现交通领域信用修复“一口受理、全程网办、联动修复”,自“信用修复一件事”上线以来,从业主体从“跑多次”到“跑零次”,平均办理时长4.7天,缩短50%。实施信用与执法联动,加强处罚各环节缴款和结案数据共享,实行能通过数据共享的修复证明材料免于线下提交,提升信用修复便利性。实施管理与服务联动,通过浙江信用交通对外服务平台,为行业主体提供双公示、信用修复、信用查询和异议申诉等一站式对外服务,有效整合信用信息资源。信用修复可登录浙江信用交通平台及时查询修复进度和结果,以及撤销公示情况。2021年以来,浙江信用交通系统累计访问登录106万人次,办理信用修复申请12.1万余件。

(二)精细指引,多维服务助修复。全省推广“三书同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议书)制度,向从业主体告知失信修复、合规经营的有效路径,帮助主体预防和减少违法问题,构建“行政处罚——合规建议——整改修复”闭环管理模式。优化信用修复宣教举措,实施信用修复入企业、入站场、入工地宣传,细化编制《交通运输从业主体信用修复手册》,对信用修复的标准、条件、办理渠道、流程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释义,在全省违法处理窗口连同“三书”一并当面送达,引导主体及时关注自身信用状况,主动进行信用修复。将信用修复融入全过程说理式执法,运用答疑解惑、帮扶引导等非强制性手段,服务主体开展失信修复,实现交通执法“温度”与“力度”的有机统一。此外湖州还开通信用异议和修复电话专线和微信工作号,专人负责信用修复答疑、缴款凭证传送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花木兰”线上普法品牌效能,摄制发布信用修复短视频10余条,营造重诚信、讲信用的社会氛围。

(三)告知提醒,引导关注促修复。实施信用状况主动告知,创新推出《信用状况告知书》,聚焦道路运输企业、人员和港航企业领域,在修复提醒同时,叠加告知主体在浙江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扣分、信用等级等信用状况,使主体认识处罚对信用的影响,增强修复动力。实施高频失信专项治理,每年开展高频失信企业不良信息清零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高频失信行为次数多的企业开展集中上门辅导,组织违法超限运输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信用修复与检查融合,结合日常行政检查工作,提醒企业当前信用情况,入企手把手指导主体信用修复。如湖州市交通运输局以“站所开放日”“大队长接待日”“企业恳谈会”为契机,将企业代表“请进来”问计问需问策,主动就失信修复问题开展订单式答疑,服务企业超100家次,主体修复积极性进一步提升。

安徽

创新修复机制

助企重塑信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聚焦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多发、易发等特点,以信用修复为工作抓手,大力推行信用修复“一件事”,全面建立信用修复“三书同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机制,有效提升信用修复效率,助企重塑信用。

(一)打造“一次办成”,完善修复机制。联合发展改革委等印发《安徽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安徽省“助企增信”工作实施方案》等,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信用信息修复协同工作机制,引导交通运输领域失信经营主体通过“信用中国”门户网站开展信用修复。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交通运输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财政部门作出的缴款凭证共用一个“缴款码”,实现处罚履约凭证系统间数据校验比对、互联互通。经营主体可通过“皖事通”APP、“安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等途径下载省内交通运输部门处罚缴款票据,打造信用修复办理“零接触、零跑腿、全线上、一次办成”的信用修复机制。

(二)实施“轻微免罚”,护航企业信用。联合司法厅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制度,制定《安徽省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对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在执法中,发现当事人存在属于轻微免罚清单内的违法行为,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当场责令改正并进行批评教育、普法宣传,当事人当场改正或者承诺限期改正,不予行政处罚,引导当事人履约践诺、守信经营。2021年7月以来,安徽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办理“轻微免罚”案件8904件,减免1038.78万元,从源头上显著减少因行政处罚引起的失信行为,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统一。

(三)推行“三书同达”,指引修复信用。2024年7月,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三书同达”制度,对经营主体按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经营主体行政处罚给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失信影响。经营主体在履行处罚义务后,可于最短公示期后进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制度实施以来,共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24972份,实现新增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100%,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知晓率100%,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开展信用修复,显著提升信用修复效率。

(四)实行“全程帮办”,提升修复成效。2023年3月,印发《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信用修复台账,采用“现场告知+修复提醒+电话通知+进度追踪”等模式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积极为缺乏修复材料的经营主体提供“线上沟通、网上办理、电子送达”等“全程帮办”服务,帮助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基本实现修复台账动态清零。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累计协助7947家交通运输企业完成62656条信用修复,修复成功率达到99.9%。

江西

建立失信信息分类标准

完善协同修复流程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建立轻微、一般、严重失信信息分类标准为基础,打造信用修复便捷通道,完善协同修复流程,健全行业信用修复制度,提升信用修复效能。

(一)建立三级分类标准,实现失信信息精准管理。一是轻微失信。适用于主观无故意、危害后果轻微且主动纠正的行为。例如小型客运企业首次未按时提交季度安全运营报告、个体货运司机偶然出现的轻微车辆外观违规(如车牌轻微污损但不影响识别)等。对轻微失信主体,以警示提醒为主,减少行政干预。二是一般失信。适用于涉及一定经济损失但未触及公共安全底线的违规行为。例如一般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延迟、水路运输企业出现的小规模合同违约等。三是严重失信。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为。例如发生重大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严重破坏交通基础设施等,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重点监管。轻微失信信息、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严重失信信息分别适用不同的最短、最长公示期。

(二)推行分类处理机制,打造信用修复便捷通道。创建轻微失信“即时修复”模式。依托“赣服通”交通专区,建立“告知——承诺——办结”全流程电子化机制。一是主动告知。监管部门发现轻微失信行为后,第一时间通过平台向相关经营主体精准推送《交通信用修复告知书》,清晰列明失信事实与修复要求。二是承诺即办。经营主体在线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并上传佐证的纠正整改材料(如补报的安全运营报告、修复车牌的照片等)。三是高效核验。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材料,符合条件的,最快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全程无需经营主体跑腿或参加线下培训。构建一般、严重失信行为修复流程。四是分类施策。一般失信信息需按规定完成信用知识在线培训、提交整改报告。公示期满且整改到位的,修复流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严重失信信息需通过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接受第三方专业评估等环节,并经多部门联合审核确认整改有效后,方可按程序移除公示信息。

(三)完善协同修复流程,构建上下联动治理格局。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打通省内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20余个部门的数据接口,实现失信信息认定、修复申请、修复结果等关键数据的实时或定时共享。推行“修复一件事、同步更新多平台”的联动机制,避免经营主体在不同部门间重复申请。构建“省级统筹协调、市级调度督办、县级落地执行”的三级工作责任体系,细化各级职责分工。在11个设区市试点建立交通运输信用修复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协调解决省内跨地区、跨部门的难点问题,及时通报修复工作进展。开发上线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信用修复服务平台,整合各地修复申请入口,提供“一网通办”服务。在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交通信用修复专窗”,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材料预审等“一站式”服务。

珠海

打造“信管家”

信用修复服务品牌

助力企业增信减负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与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导向,自2024年4月起创新打造“信管家”信用修复便民服务品牌,建立“主动介入——靠前服务——需求掌握——帮办代办”的闭环工作机制,持续助力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创新“管家式”服务举措。推行信用修复“双信同达”预先告知制度。通过流程重塑将信用修复服务前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短信平台同步发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信息”和“信用修复预先告知信息”,企业在接受行政处罚当天便可根据信息指引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资料,实现行政处罚处理和信用修复申请审核一次办结。自创建“信管家”品牌以来,通过短信推送预先告知信息5140条,办理修复审核业务1342宗,邮寄信用修复申请表222份。推行“双向邮寄”帮办代办便民服务。申请人可将《信用修复申请表》寄送至违章处理窗口,行政机关审核通过后通过EMS及时将表格免费寄回申请人,实现“足不出户,服务到家”。

(二)实施“清单式”分类认定。针对信用修复申请审核,实行“分类认定”“清单式管理”。为满足“履行处罚决定”“纠正违法行为”双重审核要求,实现即申即审,解决审核“纠正违法行为”存在的执法文书记载不明、认定争议大等难题,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违法状态是否继续”“是否需要积极行为改正”等行政法理论进行分类认定的思路,对常用的六百余项处罚事项编制审核清单,形成实施清单化分类审核信用修复申请常态机制。根据清单,违法行为没有继续状态、无需采取积极行为消除不良后果的,允许失信主体以“承诺模式”纠正,企业签署承诺书即可出具同意意见;违法状态继续、需要采取积极行为改正违法行为的,要求以“闭环模式”纠正,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向其出具审核同意意见。强化惩宣结合,织密织牢信用监管“防护网”。

(三)构建“协同式”帮扶机制。加强与发改部门协同联动,组织高频失信企业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组建专项工作组为失信企业提供个性化修复方案,确保每家企业顺利完成信用修复。利用“信用珠海”平台向企业两次自动推送提醒短信,提示企业及时修复。通过提供政策解读、咨询辅导、个性化修复方案以及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编制发放《信用修复指南》与撰写行政处罚、信用建设典型案例等举措,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为信用建设行稳致远夯实基础。

责编丨牛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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