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关于明确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明确了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执行。请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将此通知传达至辖区矿山企业。
附件: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5年7月1日
附件
矿山“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井工煤矿
“五职”矿长是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上述人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五科”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质测量、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技术人员,上述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二、露天煤矿
“五职”矿长是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上述人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五科”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生产技术、调度、机电运输、地质测量、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技术人员,上述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五职”矿长是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上述人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五科”专业技术人员是指负责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质测量、安全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的技术人员,上述职能部门(考虑到多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多项工作,职能部门不一定是个)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四、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五职”矿长是指矿长和负责技术、安全、生产、机电工作的副矿长,上述人员(不一定是人)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五科”专业技术人员是指负责生产技术、调度、机电运输、地质测量、安全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的技术人员,上述职能部门(考虑到多数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多项工作,职能部门不一定是个)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为主体专业毕业且有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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