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记者 赵春林丨湖南报道
在“五一”、国庆、夏季和冬季房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实际所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
6月19日,湖南省郴州市出台《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支持购房、扶持房企、加快去库存、激发市场活力、盘活存量和优化供给五个方面,推出18条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这是自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等9部门发布《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楼市“湘十条”),着力促进住房领域消费以来,湖南省内首个市州落地的实施细则。
在加大购房政策支持方面,郴州市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在“五一”、国庆、夏季和冬季房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实际所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对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非住宅的(含商业、公寓、办公、车库/位等),按实际所缴纳契税额的20%给予补贴;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实际所缴纳契税额的60%给予补贴。
同时,该市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不再区分单、双缴职工的贷款额度,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
在加快推进商品房去库存方面,郴州市不仅推动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存量商品房,主要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还积极探索和试行房票安置。
在推动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等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被征拆居民安置的,该市将按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原则,鼓励采用房票等货币化安置。被征收人购买存量商品房,可用房票抵扣购房款,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支付,逐步将拆迁补贴等各类现有财政补贴以房票的方式兑现。
除了有效盘活存量,郴州市还优化供给,科学把控用地供应。
该市将以“去化周期”为风向标,统筹安排市城区商业、居住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结构,优先供应区位、景观、基础设施配套等条件较好的地块。
郴州市规定,新出让的商业、居住用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按以下标准缴纳:出让起始价1亿元(含)以下的,不低于50%;出让起始价 1亿元至2亿元(含)的,不低于40%;出让起始价2亿元以上的,不低于30%。土地价款分期缴纳规则如下:土地价款1亿元(含)以下的,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纳 50%,60日内缴清余款;土地价款1亿元至3亿元(含)的,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纳1亿元且不低于成交价 50%,1年内缴清余款;土地价款3亿元以上的,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纳成交价的50%,1年内缴纳至3亿元,经市本级土地供应专题会议同意,可在2年内缴清余款。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旅游资源丰富,被誉为粤港澳“后花园”。
近年来,郴州市常住人口持续减少,影响了楼市的有效需求。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57.78万,在上年减少3.63万人的基础上继续减少了2.27万人。
《郴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称,2024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128.95亿元,比上年下降16.5%;商品房销售面积312.91万平方米,下降14.7%;商品房销售额150.43亿元,下降14.0%。到2024年末,郴州市商品房待售面积上升至45.46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了18.4%。
安居客房价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郴州市新房价格暂未止跌回升,目前新房均价5285.67元/平方米。
值班编委:马琳
责任编辑:马琳 温红妹
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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