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交通运输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领域。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开展实践探索,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加强交流互鉴、推广经验做法,交通运输部组织征集了相关典型案例,陆续连载介绍。
本期推出系列二:建设市场信用评价
上海
推进信用评价“四个实时”
信用管理“两场联动”
全面提升交通建设信用监管效能
上海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四个实时”增强信用监管时效性,借助“两场联动”打通现场监管与市场监管的闭环,依托“一次记录双向应用”实现部省信用评价衔接,优化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交通建设安全质量。
(一)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四个实时”。行为实时记录,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依托信用模块,按职责分工即时录入参建方信用信息,确保数据采集时效性。扣分实时反馈,评价单位录入扣分后,系统自动向被评单位联系人发送短信,提供10日异议申诉窗口,保障程序公正性。分值实时计算,上海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分数由系统自动计算,每日零点更新信用评价分值和结果等级,体现结果的准确性。结果实时展示,企业可随时查询历史加减分记录与动态等级,评价结果同步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模块上线以来已累计生成1470条实时评价记录,覆盖8386个参评标段,通过“日记本”式动态监管机制,使信用评价时效性提升90%以上,为差异化监管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推动行业信用监管从滞后记录向即时反馈转型。
(二)依托物联网+AI技术,实现“两场联动”。加强建设市场信用监管和项目现场安全监管联动,建设智慧工地系统,通过“物联网+AI”技术部署28类质量安全风险要素识别模型,建立“问题识别—三级管控—评价联动”机制,将风险要素与信用评价指标建立起一一对应关系,并设定推送条件。比如当监测到“未戴安全帽”等违规行为时,系统自动推送整改通知至项目部安全员,处置时限为30分钟,若出现超时处置、虚假整改或单月累计15人次违规,则自动触发信用扣分指标,生成扣分记录并推送短信至被评单位确认,实现风险要素与信用评价的精准映射,全过程无人工干预,视频证据、处置记录、扣分凭证全链条留痕可溯,有效规避人为干预风险。通过技术手段将传统“人工巡查+事后追责”模式升级为“智能预警+实时联动”,管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三)依托大数据基座,实现“多向应用”。将已归集的扣分记录作为数据库,每日计算、更新形成上海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通过算法自动生成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领域信用监管要求的信用评价结果,灵活应用至不同信用评价场景。依托“一次记录多向应用”,实现部省信用评价有机衔接,有效解决不同领域信用评价规则、指标、计算方法等差异问题,无需主管部门和参评企业为完成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再征集一次基础数据,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福建
创新信用评价方式方法
压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构建覆盖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全过程及所有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价机制,采用“四不两直”评价方式,实施综合评分和直接考核相结合的双重定级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企业信用等级与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挂钩,推行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开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一)覆盖各类主体,评分相互制衡。信用评价范围涵盖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勘察设计、设计咨询、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所有参建单位,评价内容涵盖项目招投标、基建程序、前期工作、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后期服务、维稳和廉政建设等实施情况,参与信用评价的单位包括相关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造价管理部门、项目业主、设计咨询单位、设计审查专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参与具体评分,对各评价单位按其管理职责重要性设置不同评分权重,按权重计算综合得分,任何评价单位无法左右评价结果。评价单位结合日常督查工作开展评价,不另行组织专门性评价。评价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且随机确定评价人员、随机确定合同段。
(二)采用双重考核,规范定级程序。对不同的从业单位(人员),综合考虑其在建设市场中的重要性,以及评价工作本身的工作量、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分别采取不同类型的评价方法。对与项目建设有直接相关的从业单位采取综合评分定级和直接考核定级相结合的双重考核法,对其他从业单位(人员)则进行直接考核定级法,直接考核定级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严重不履约行为进行动态定级,解决考核量大、容易“走过场”的问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不平衡评分进行修正,对评价单位评分差别较大的,视情降低其评分权重,抵消或削弱个别评价单位不正常评分对综合得分的影响。实行事前项目清单公示、事中评价得分及定级初评结果公示、事后评价结果通报公示制度,要求得分可追溯,发现偏差及时予以修正。
(三)突出合理低价,强化动态监管。施工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AA级企业即使提高报价,凭借信用分优势也可中标,体现“优质优价”,使信用好的企业真正享受实惠。为防止信用等级为AA级、A级的从业单位承揽过多的工程建设任务,规定了信用等级使用自动失效机制,AA级中标3个标段、A级中标2个标段的,AA级、A级信用分奖励规定失效,其后参加的投标,信用分按B级处理。加强评价过程动态管理,对AA级、A级的从业单位出现履约能力较差、工程进展滞后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力等情况,暂停或取消其AA级、A级信用等级使用资格。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认定为责任单位的,直接考核定级为C级或D级。对C级、D级的从业单位整改有力的,适当缩短C级、D级执行时限。自2016年以来,综合评分定级的从业单位累计7472家次,其中AA级、A级占51%,C级、D级占3%,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云南
健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监管制度
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制订发布《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设计和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三个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公路建设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及其结果运用,全面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监管,提升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一)完善“定期+动态评价”信用监管机制。评价单位定期对从事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的从业单位开展季度评价,年终汇总,对从事二级以下公路建设项目的从业单位开展年度评价,同时在评价周期内随机开展信用评价监管,对从业单位发生应直接定为D级的严重失信行为等,及时进行动态监管。评价时重点检查技术复杂桥梁、复杂地质隧道等施工质量安全风险高、安全隐患大的重要工程的质量安全行为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履职情况。
(二)规范“飞行+日常检查”四级监管流程。对于符合季度评价的公路建设项目,按季度组织开展省、厅、州(市)、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四级“飞行+日常检查”。省级层面,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担任成员的云南省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邀请专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施工工艺工法、隐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检查。厅级层面,对全省在建高速公路按25%比例开展飞行检查,全年100%覆盖州(市)层面,对辖区内在建地高项目100%开展全覆盖飞行检查。项目层面,各在建高速公路实现项目标段日常检查全覆盖。以上四级检查结果纳入从业单位和人员季度信用评价内容,省级相关单位在公路建设领域飞行检查中对从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约谈信息作为不良行为指标予以扣分,夯实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基础。
(三)新增“预警+整改反馈”动态跟踪管理。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存在信用评价季度基本得分低于85分,或满足《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重要信息告知制度的通知》中重要信息告知事项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通过现场提醒、函告、约谈等方式进行警示监管,并按照“谁检查、谁督促、谁闭环”的管理方式,对公路建设信用评价检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四)加大“分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应用。完善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将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AA级从业单位,给予资格预审阶段优先通过、评标阶段信誉评分满分、不限制参与标段数量、免除投标保证金等奖励和优惠。强化失信惩戒措施,C级及以下的从业单位无法获得资格预审和评标阶段信誉评分并严格限制参与标段数量。D级从业单位若在1年影响期内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则D级期满后的2年内信用评价等级仍定为D级。以此倒逼从业单位从严管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引导从业人员树牢诚信履约、安全作业意识。
广西
建立工程质量信用“红黑榜”
打造平陆运河优质工程
为高标准建设平陆运河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导平陆运河集团以工程质量信用“红黑榜”为载体实施信用管理,通过科学量化评价、规范运作流程,进一步推动资源优化配置、管理效能提升和质量安全强化。
(一)“七维度”实施量化评价。围绕安全、质量、进度等七大维度,制定具体评分标准。强化刚性约束,平陆运河集团工程管理部门设立“红黑榜”评价办公室,负责组织评价、公布结果等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黑榜”。强化正向激励,进入“红榜”的分项工程,一次性抽检合格率和外观质量合格率指标在平陆运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明确达标线,按照评价当期进度计划节点及产值计划完成100%及以上,且累计计量完成率达到80%及以上的,列入当期“进度红榜”,进行指标累加评价。目前“红黑榜”每季度评价一次,共有60家参建单位参与评价,其中设计单位8家,监理单位13家,施工单位39家。
(二)“六环节”规范组织流程。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导下,由评价办公室组建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评价,并将初评结果提交给各参评单位,三日内提交申述意见。工作小组根据申述意见再次核查,核查完成后由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由办公室进行公布。通过多方核实,消除信用评价过程特别是扣分裁定的主观随意性,严格管控工程项目信用评价廉洁风险,将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信用评价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两层面”创新联动奖惩。“红黑榜”评价结果与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合同约定优质优价奖励金直接挂钩,是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实践。在项目层面,执行“红榜”激励与“黑榜”惩戒相结合,对列入“红榜”的单位予以表扬,并在下期管理的合同约定优质优价奖励金考核中给予加分;对列入“黑榜”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视情况约谈法人、发警示函。在行业层面,评价结果直接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季度、年度信用评价挂钩,将项目表现转化为企业长期行业信用记录,放大奖惩效应,规范市场秩序。截止5月底,累计发放了约5410万元合同约定优质优价奖励金,施工单位最高获得奖励金约331万元。同时,促使各参建单位持续增加资源投入,规范现场管理,派驻精干力量,引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的劳务队伍,形成竞争机制,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施工氛围,推动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黑龙江
“信用交通+数字监管”
打造全省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依托信用交通,构建“四个体系”加强工程建设闭环监管,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工作包保机制,成立10个工作专班,推行“一线工作法”,坚持领导干部下沉一线指挥、决策、解决问题,实时掌握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制订印发《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 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动“信用交通+数字监管”系统建设,构建覆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勘察工程师)等9类机构、8类人员数字化监督体系,全面实施动态信用监督。
(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体系,瞄准重点攻坚。建立“总体统筹、专班推进、分级调度、一线办公、跟踪督导”的五项机制,通过“信用+行政审批”,对“前期手续、征地拆迁、形象进度、投资进度”4个主要环节70余项任务实施流程化管理,实现总体调度、专项推动、基层联动一体化。推广“信用+质量监督”“信用+安全生产”应用,建立“问题跟踪管理”台账,从“问题发现—上报—处置”形成订单化管控,通过流程图实时掌握处置进展。强化基层联动,整合接入“智慧工地”平台,利用物联网+BIM+GIS技术,构建“施工管控、现场进度、安全管控”等数字化应用,实时监测梁场生产、监理工序合格率、设备状态及施工进度等。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查质效。统一标准,建立周总结、月调度、季通报、半年“回头看”、年度检查复盘的工作机制,常态化督导检查,及时纠偏。充分发挥督导检查“指挥棒”作用,结合检查情况,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月度排名,以督导检查促整改,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构建“信用监管+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将督导检查与年度信用评价挂钩,对得分高、信用好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优先参评“省政府质量奖”。在推广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中,对守信企业给予减免保证金或折扣优惠。
(四)建立健全检查问责体系,力促激先策后。完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五方责任体系”管理模式,围绕市场准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建设程序执行等10项内容,通过定量考评和定性评估相结合,实现进度调度、质量控制、市场行为管控、问题督办跟踪及信用评价一体化管理,推动“经验清单”和“负面清单”应用落地。完善“通报、约谈、建议处理”问责机制,以结果和数据为依据,对部署不力、进度迟缓、时限延误等情况及时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进度达标。
(五)融合“信用+建管养”应用,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监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方面的激励措施。对信用风险较低的设计、施工、监理、养护、原材料生产销售等企业参建的项目,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实行严格监管。
湖北
信用赋能工程监理企业
管理全过程
为创新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应用,进一步规范监理单位及人员从业行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探索监理信用评价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寿命周期应用机制,初步构建起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框架。
(一)加大信用评价奖惩力度,激发监理市场竞争活力。依据监理企业信用状况及拟派主要监理人员从业履行状况的评价周期内扣分情况,对投标人实施激励行为。在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A及以上的实施加分措施”,为择优选择信用等级高、履约行为好的监理企业创造条件。通过信用评价和择优选择机制,激励监理企业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和服务水平,形成良性竞争环境。
(二)加大履约行为管理力度,减轻监理企业资金压力。通过建立监理费用支付进度与企业信用评价、履约行为挂钩机制,使信用评价结果直接影响监理企业经济利益。对AA级监理单位,将履约保证金从5%签约合同价减免到3%,共计减免129万元;对信用评价高的监理单位提前支付上年度计量总额的5%至10%监理费用,2023、2024两个年度分别提前支付监理服务费141万元和168万元,有效激励监理单位诚实守信、履约作为。
(三)加大信用目标奖励力度,提升监理人员内生动力。设定签约合同价2%的监理费作为信用目标考核奖,制定监理人员网格化考核管理办法,每季度从人员履约、质量安全监理、现场监理履职等方面综合评价监理单位,并根据履约行为奖惩,奖励兑现至监理人员。自2022年12月试行以来,已奖励109人次合计13万元,有效提升监理人员积极性与责任感,增强监理工作水平。
责编丨牛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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