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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排险 交通行动 | 安徽、福建交通运输部门强化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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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路段级“叫应”精准防汛

中央气象台预计,5月13日至16日,我国南方大部地区自西向东进入多雨期。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全面落实直达一线的预警发布和“叫应”机制,完成较高以上风险路段监测预警布设,确保公众出行安全。

此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扎实开展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高质量建立了公路灾害风险隐患“一张清单”。全省排查出灾害风险路段277个、山洪淹没区风险路段66个、涉灾隐患点1198个,分别已整治198个、61 个、328个,对未整治隐患已印发通知,定期开展通报调度,督促加快整治进度,明确整治时限要求,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

安徽交通建立健全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会商机制,气象预警信息研判及时、共享及时、应用及时,气象预警“叫应”工作精准发力。

目前,安徽省6100余公里高速公路已建成1420座交通气象监测站,形成常规路段平均间距8至10公里及团雾多发、隧道、桥梁等特殊路段平均间距3公里的站网密度,实现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监测全覆盖。可提前1周初判灾害性天气,提前3天发布定量预报,提前1天明确预报落区等信息,为应急处置争取时间。此外,交通运输、公安、气象部门与导航软件公司协同,形成以气象监测预警为先导的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闭环。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强化预警与响应衔接,加强公路灾害天气信息接收,气象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直达基层单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气象、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路段经营管理单位接报后,根据气象预警等级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直至预警解除。

安徽交通分级分类明确响应措施,按照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区分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灾害预警等级,对气象会商、公路巡查、力量预置、通行管控、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等提出不同要求。主管部门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指导各路段级管理单位实施分类分级气象预警 “叫应”措施,建立了路段级预警“叫应”模式,全面提升汛期公路安全防控能力。

四川

15条硬措施加强水上安全监管

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针对全省涉水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船舶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船员履职能力不强、港口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方案执行不力等问题,印发实施《关于实施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强化企业、船舶、船员、港口、航道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严禁经营资质不达标航运企业从事运输,严禁经营资质不达标港口企业从事经营,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船舶生产企业开展修造活动,严禁不合规客渡运航线运行;严禁船舶检验形式化和“逢检必过”,严禁设施设备配备不齐船舶航行,严禁不遵守航行规则和证书证照不齐的船舶航行作业,严禁船舶汛期在公布的停泊区外停泊;严禁不适任船员上船任职;严禁港口违规接靠船舶,严禁安全措施未落实开展港口作业,严禁港口范围外违规开展水上过驳作业;严禁通航保障等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展涉水活动,严禁船舶违反桥区通航秩序。

四川交通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及时推动解决职责不清、职能弱化、监管乏力等问题;强化跨区域、跨部门间的协同联动,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健全执法协作机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突出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丨中国交通报

责编丨梁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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