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据了解,云南将通过16条措施推动高速公路深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明确“高速+工业”“高速+文旅”“高速+光伏”等六大融合发展路径。
据介绍,截至2024年,云南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0758公里,居全国第二位,覆盖124个县(市、区)。受地形地貌影响,云南省高速公路桥隧比高、单公里平均造价高、投资大,部分项目经营压力较大。《政策措施》提出完善融合发展基础、拓展融合发展路径、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强化融合发展保障四大方向。
对于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政策措施》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立融合发展专篇,与主体工程同步推进审批(核准、备案);对于存量高速公路,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实施“高速+”项目。沿线州(市)需编制高速公路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和产权登记。2025年6月底前,云南省将推出首批“高速+”项目清单,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投资。
《政策措施》在拓展融合发展路径方面提出将支持“高速+工业”“高速+文旅”“高速+光伏”“高速+物流”“高速+石材”“高速+数智”
“高速+工业”方面,清单化实施“开口子”工程,通过新增互通立交、改造连接线、推动服务区空间与功能扩展,连接沿线城镇、园区、企业,服务“老三样、新三样、特三样”产业做优做强。
“高速+文旅”方面,引导服务区、收费站发挥景区出入口作用,加强旅游运输、游客集散配套,支持经营单位依托跨江大桥、绿美公路等打造路域新景区。
“高速+光伏”方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利用沿线建筑物屋顶、红线内路域空间及两侧200米低效土地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高速+物流”方面支持依托口岸、园区、资源集散地打造物流枢纽,发展“线外物流”;支持依托服务区、停车区等沿线设施建设物流基地,发展“线内物流”。
“高速+石材”方面支持州(市)政府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将砂石资源作价补充建成、在建、新建高速公路出资缺口。推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固体废弃物作为路用材料循环利用。
“高速+数智”方面支持经营单位依法依规采集、分析数据,推动数据资产入表。加强整合出省出境客货流数据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先行指标。
此外,《政策措施》明确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经营单位可在政府定价标准上限内自主选择优惠费率,地方政府可对特定时期、区域、路段实施定向优惠。服务区将招引民间资本开展专业化经营,培育消费场景并打造特色品牌。金融机构将支持经营单位依法合规盘活存量资产,在保障通行服务功能前提下,允许按需改扩建并合理确定收费期限。
下一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的要求,2025年6月底前,推出一批“高速+”项目,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项目综合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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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可欣
校对:程子研
审核:潘永辉 王硕 陈露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云南发布
封面:“今日临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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