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江苏皖维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起重机采购
1.2 招标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100%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皖维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起重机采购
2.2 项目编号:ZJZB-2026-17917
2.3 招标范围:江苏皖维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起重机采购供货安装,包括起重机共计12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2026年9月20日前。
2.5 交货地点:江苏皖维项目现场。
2.6 质保期:整套装置正常运行后12个月。质保期内若因投标方制造质量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投标方免费修复或更换,质保期应从卖方修复或更换该设备部件后重新计算12个月。买方责任出现故障不在此范围内。
2.7 质量标准:满足项目要求,通过项目验收。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整机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同时具备:轻小型起重设备,许可生产范围包含防爆电动葫芦;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许可生产范围包含防爆桥式起重机。
3.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拟投本项目设备型号、额定起重量、防爆等级相匹配的特种设备整机型式试验证书;投标防爆类起重设备的,还须提供对应机型有效的防爆型式试验证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主钩起重重量为20T的防爆桥式起重机供货、安装合同业绩。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的信用状况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或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27日17时00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zjzb.chinaccsscm.cn),具体获取操作指南详见该网址“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须知”。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进行文件获取,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获取;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拨打服务电话(020-83806127)咨询。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将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开始时间同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若投标人未能在以上解密时长内完成相应项目/解密的,视为撤销该项目/采购包应答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zjzb.chinaccsscm.cn)。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zjzb.chinaccssc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13965444115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楼517室
联 系 人:吴凡、刘锐敏、倪升华、辛夏洋
电 话:18715072239、18456528994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已持有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有效。CA证书办理不影响招标文件的获取,但影响投标文件的递交。
9.2 数字证书(CA)的办理网址:(https://bpms.cnca.net/usercertservice/index.jsp?serviceId=94f32147b542441e),详细可以打开【证书使用】看上面的新申请,续期、补办和变更等流程指引。
9.3 CA常见办理和使用问答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s/4T89ATcQmrLckabUnIVhRg。
9.4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客户端”制作生成并上传。登录系统后通过“下载中心”中下载。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直接跳转至目标网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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