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存量商品房收储,是今年国家的一项重要部署,也是一个机制创新工作,不仅关系打通制约稳住楼市的堵点卡点,也对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更关键的是,这也是落实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工作要求。
这项工作落实起来至今困难不小,推进的步伐一点也不平坦通畅,虽然各方都清楚这项工作可以让房地产市场生产要素顺畅流动起来而取得共赢之效,但是在收购对价、房源对口上还有非对称式的障碍。
在经过将近一年的探索和经验摸索之后,一些地方正在放宽条件以求突破。11月中下旬以来,杭州、广州相继发布了收储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通告,标志着新一轮存量商品房收储计划的启动。
具体政策的改变来看,广州的收购范围从之前的“现房”放宽至“准现房”;杭州的收购房源范围扩大到8个城区,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自持商品住房)项目。
以杭州的操作来观察,在第一轮收储时有一些符合条件的项目,因收购价格分歧未能入围,主要分歧在房地产企业普遍对收购价格有不同的预期,地方政府对收购价格则规定了上限。我们注意到,新一轮杭州的收储公告已取消了收购价格的上限要求,就是说房地产企业可根据政策规定、房源品质和同地段租金收入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收购价格。这一变化让房地产企业普遍对未来的收购前景感到乐观,因为收购价格可能会有所提升而一拍即合。
无论是广州还是杭州,这种改变是值得肯定的,对于收储和收购价格,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在目前一边要稳住楼市,一边要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地方政府在实际操作中就是要用好决策权、自主权,要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不同项目的情况制定出一套更科学合理、风险可控的办法,进一步加快去库存,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当前,稳住楼市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啃“硬骨头”。我们认为,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该破的方面正在坚决地破,另一方面,该立的也要更乘势而上大力度立起来,以增强存量商品房收储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们知道,房地产目前很多情况和问题最终都指向资金端,专项债也是为了存量商品房收储而配置,进一步充实存量商品房收储工作的资金池、降低资金成本,以及缓解参与主体的资金压力,提升收储工作的落实效率,专项债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从将近一年的存量商品房收储工作情况来看,各地鲜有披露收购的规模和金额预算,目前能够看到的是,今年截至7月份,广州、深圳、佛山、珠海4个城市完成4个项目共1377套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收储工作,收购金额14.43亿元,平均下来每个城市只收储了300余套存量商品房,规模都不算大。因此,在一年又将尽、一年又将始的重要节点,有必要树立比较成功的示范类城市、专项债和项目,由点及面在全国范围内起到很好的样板作用,以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地推动收储工作继续落地,形成在地方“闯”的精神上,多加入一点资金上“冒”的勇气之新动能新格局。
(此文刊于中国房地产报12月1日01版 责任编辑 何可信)
值班编委: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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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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