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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台17条“好房子”措施

17条具体措施涵盖了小区出入口公共空间、室外景观空间、架空公共平台、泊车位、风雨连廊,以及全装修等多方面。

中房报记者 陈标志丨海口报道

10月23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好房子”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通知。记者从该通知了解到,海口市就“好房子”的规划建设管理,在六大方面制定了17条具体措施。

该若干规定包括小区空间营造、公服设施品质提升、多样化泊车形式、绿色建材及智能建造应用,以及全装修品质提升等六大方面。17条具体措施涵盖了小区出入口公共空间、室外景观空间、架空公共平台、泊车位、风雨连廊,以及全装修等多方面。

若干规定称,鼓励设置高品质小区出入口公共空间,打造兼具功能性与仪式感的不超过2处小区出入口大堂,兼顾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外卖快递、落客区等遮阳避雨空间等。

高标准设计适应本地气候特点的室外游憩设施和景观空间,各楼栋与小区入口之间鼓励设置互联互通的雨棚、风雨连廊、外廊式骑楼,并向外延伸至街区绿道、公交站点,形成连续遮荫避雨的步行空间。

鼓励居住小区建设下沉空间,与下沉空间相连的建筑空间,作为业主共享的文体活动设施等公共空间使用;鼓励挖潜利用居住小区红线外周边的道路绿地、街心公园、社区公园等公共空间。

在小区泊车方面,鼓励小区内独立设置地面停车楼,通过风雨连廊与住宅小区保证连通,形成连续的室外步行系统。另外,优化多种类型停车位指标计算,比如以小型车为标准当量,可适当配建子母车位和微型车位,其中子母车位按标准车位的1.5倍计入规划车位指标等。

在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方面,既有居住小区在满足消防、物权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新增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节能门窗、卫生陶瓷、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等绿色建材应用,支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建材企业。结合绿色新型材料应用,加强建筑隔热、通风、防潮、防水、隔声等性能设计,降低建筑能耗并提升建筑室内舒适度。

鼓励积极选用智能、高效、绿色的电梯、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成品门窗,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推动数字家庭建设,鼓励统筹布局智能家居、智能技术的管网布线和安装应用。

记者还了解到,作为小区业主共享的文体活动设施等公共空间使用的,其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值班编委:马琳

责任编辑:马琳 温红妹

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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