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记者 赵春林丨长沙报道
持续推行房票安置,征收拆迁补偿款的50%可用“房票”形式支付……9月30日,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宁乡市房地产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住房消费补贴、“以旧换新”、房票安置等十个方面推出举措,以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在实施住房消费补贴方面,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0日,凡自然人在宁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商业、办公用房(不含二手房、工业地产、教育医疗房产、杂物间、地下车位及依法处置房等),且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及契税、物业维修资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该市按其实际缴纳契税金额50%发放住房消费补贴。
同时,宁乡市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支持职工家庭在全市购买首套自住房,既可申请购房提取,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宁乡市单位缴存青年人才,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全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不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可提高至1.5倍。
值得一提的是,宁乡市持续推行房票安置。该市延续《宁乡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对全市实行货币安置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项目,实行“房票”政策供被征收人选择。被征收人自愿选择“房票”方式的,征收拆迁补偿款的50%可用“房票”形式支付。对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宁乡市按“房票”实际消费金额的10%予以奖励。每张“房票”允许实名转让一次,“房票”消费奖励自“房票”发放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不仅是减轻购房者负担,宁乡市也优化相关政策,缓解开发商压力。
在优化相关配套政策上,宁乡市新建房地产项目在报建环节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缴的,经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相关承诺,经审核后可延缓至首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纳。
该市新出让的商业、居住用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可按以下标准缴纳:2026年7月30日前,将房地产项目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为挂牌起始价的20%,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12个月内缴清剩余款项。对于仍在出让合同约定缴款期内、履约情况较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企业申请和履约承诺,宁乡市可容缺核发不高于计容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可在预售前将剩余款项全部缴清。
为了盘活存量房地产开发土地,该市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已开发建设但未售的空置商业项目(以栋为单位),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承载力,且充分尊重购房业主意愿和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的前提下,经批准可按“商改住”进行规划修改,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变更土地规划条件,并适当降低商住配比。
作为长沙市代管的湖南省辖县级市,宁乡市位于长沙市西部,于2017年4月撤县设市。
近年来,宁乡市坚持“稳住、进好、调优”发展基调,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但房地产市场下滑严重。
《宁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35.7%,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下降50.5%。
宁乡市已连续三年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从优化土地供应到激活市场活力,持续释放利好,以逐步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十四五”期间,宁乡市新建商品房累计销售326万平方米,目前成交均价约5900元/平方米。
值班编委:马琳
责任编辑:马琳 温红妹
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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