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投资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杨涛组织投资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与广州局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进行会晤,就共同推进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内偿还1450万元借款达成共识。
上世纪80至90年代,按照原铁道部关于落实国家支持地方铁路建设工作有关部署,由投资集团公司前身(中铁建设开发中心)向地方铁路拨付铁路和货场建设专项资金,后因国家政策调整,无偿拨付改为有偿贷款,形成“拨改贷”风险债权。受制于地方铁路功能定位、区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制约,借款主体普遍经营困难,偿还能力不足,账龄多长达30余年,清收难度大。
针对“拨改贷”债权清收难题,投资集团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投资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按照“一企一策”、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清收方案,通过路地会谈、司法诉讼等多种手段开展清收工作。近年来先后清回广东铁投、浙江交投、玉溪开投、青临铁路、黑河铁路,共计4295万元,为连续5年超额完成国铁集团债权清收任务夯实了基础,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供稿:投资管理部
编辑:卢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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