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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专题】国企治理要做到“四个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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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能否治理好,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企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制度是治理的依据、治理是制度的实践”这一规律性认识,持续推动国家治理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国企治理也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迈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新的阶段。治理基础在制度,核心看效能。推动新征程国企治理现代化,把国企制度优势转化为国企治理效能,关键要突出问题导向,做到“四个有效”。

做到有效领导。领导问题是国企治理的根本问题,也是特色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把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特征和鲜明特色,提出要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近年来,央国企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党建入章”“一肩挑”“两清单”,确立了国企党委(党组)领导地位,体现党的领导的“中国特色”治理结构有“形”了。但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看,一些央国企党的领导不力,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质效有欠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不到位,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个“神”上的问题还有差距。党委(党组)是国企治理的一方主体,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把管保”领导作用,是实现国企有效治理的根本所在。党的领导是国企治理的核心力量,是全面的,也是具体的。从制度层面上讲,必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制定责任清单、强化报告制度,推动“政治要件”全链条落实到位,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必须完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把准决策、监督、执行、思想、组织、干部、职工、考核结合点,把党的领导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各方面、贯穿决策执行监督治理各环节、贯穿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切实用党的意志主张统一国企思想行动;必须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以责任制为抓手,以质量为主线,以高质量党建保证党的领导有力有效。

做到有效市场。市场问题是国企治理的基础问题。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是我们党抓经济建设的伟大创举,国企恰恰是这一结合的重要载体和集中体现。我们党在探索中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认识,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实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的发展,持续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有机结合。在这一进程中,国企改革始终坚持市场取向,推动政企分开、完善法人治理、构建市场经营机制,让国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实际情况看,国企政企不分的深层次矛盾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国企“机关化”“行政化”色彩深厚,身份隐性壁垒尚未根除;有的地方国企改革主导在政府,国企不是改革主体而是被动执行,缺乏自主性、积极性;有的国企层级多、链条长、效率低,“大企业”病症明显,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不足。这些问题表明,国企与市场经济融合还不够充分,国企市场化改革仍要持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上是市场经济,国企本质上也是经济组织。国企治理必然要受市场规律约束、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把追求效率效益作为内在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企业在市场竞争锤炼中增强核心竞争力。具体来讲,必须坚决破除“官本位”“行政化”等传统思维,明确国企的市场主体地位,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依法合规治企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必须持续深化国企总部“去机关化”改革,祛除“体制内”身份意识,打破阻碍“三项制度”改革的隐形壁垒,推进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政企分开”;必须加大对经理层合理授权力度,在生产经营中赋予更多自主权,完善委托代理机制,推动国企真正按市场化运行。

做到有效创新。创新问题是国企治理的核心问题。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是大国博弈的主战场。企业是科技和产业结合的重要力量,是促进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的重要主体。央国企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主体、国家战略科技核心力量,肩负着当好“三个排头兵”、争做原始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的重大使命。应该说,加快健全完善激励创新制度,是释放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活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国企有效治理的核心要义。近年来,央国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顶层设计、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科技人才、考核分配、国有资本金预算等引导支持科技创新,“卡脖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但从大国博弈需求看,受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供给不足的影响,国企原创技术创新力度不够,关键环节原创技术比例较低,底层基础技术缺乏,基础工艺研发能力薄弱,关键材料、核心元器件、基础软件、重大装备、开发平台等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高,发展受制于人。特别是相当一部分原创成果是通过消化吸收国外技术,还不能称之为实现“从0到1”突破的原创技术。创新是企业的生命线。没有创新,国企就会丧失生机与活力。有效治理国企,必须以创新为导向,完善集中攻关制度机制,通过龙头企业发布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引导全社会资源“揭榜”“赛马”联合攻关,汇聚协同创新合力,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形成一批融通创新成果,切实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必须以人才为关键,完善激励创新创造活力制度机制,着眼中长期价值创造,完善开放型人才支撑体系,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与科研院校组建联合体,深化产学研交流合作,鼓励企业注重中长期价值创造,有效运用多种方式健全创新导向的激励机制;必须以改革为保障,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检查、评估、抽查、审计等活动,赋予项目团队充分自主权,支持企业“一企一策”科学设置免责情形,落实科技创新容错试错机制,积极营造开放包容、持续创新的良好生态。

做到有效监督。监督问题是国企治理的难点问题。治理的关键是治权。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处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国企掌握大量资源资金,易成为权力寻租、“靠企吃企”、权钱交易的重灾区,国企治理离不开监督。一段时期以来,国企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靠企吃企”问题突出,腐败案件规模、数量触目惊心。国企腐败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的全局、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政治问题;不仅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还会损害社会主义的本质,影响我们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必须保管好、使用好、发展好。这些年来的国企腐败问题,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国企治理的制度与执行仍存在薄弱环节,这是国企治理必须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必须完善各类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必须完善覆盖全级次子企业的穿透式监管制度,用好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建立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测财务、投资、债务风险,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必须建立健全多层次风险预警和防范处置机制,防范国内外投资经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必须完善协同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贯通协调;必须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央国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国企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但总体上,必须坚持“中国特色”、把握“治理”规律,推动构建领导高效、制度现代、机制灵活、监管穿透的国企治理模式,以“有效领导、有效市场、有效创新、有效监督”标准确保治理效能,以国企治理现代化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现代国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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