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鄂尔多斯市数字煤炭产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数字煤炭产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能局发〔2024〕65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24年3月20日由市能源局、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试行以来,有力推动了全市智慧能源服务体系建设,对规范和维护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行业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修订形成《鄂尔多斯市数字煤炭产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为2025年8月6日至8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修改意见需说明理由。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能源大厦729办公室(运行协调科),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278257650@qq.com。
附件:鄂尔多斯市数字煤炭产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5年8月6日
全文内容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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