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西藏明察暗访时发现
个别涉路施工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许可
西藏自治区作为高原边疆省份,当前已进入雨季,叠加暑期旅游人数增多因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较大压力。6月22日至27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六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拉萨、日喀则、林芝、山南、那曲5个地市开展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共检查点位35个,覆盖自治区、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10个,累计发现问题隐患35项,其中重大隐患2项。
检查指导组在302省道林堤乡段和205省道夏玛乡段发现,两个项目在未办理涉路施工许可情况下组织施工,且交通组织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和审查。涉事施工单位分别为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祥实建设有限公司。该情形符合《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四项——“不中断交通的公路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方案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和审查,擅自施工”,符合《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八条第二项“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从事挖掘、占用、穿越、跨越、架设、埋设等涉路施工活动,危及重要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的”,故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经查,那曲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此前已就该隐患多次与项目施工单位、业主单位进行沟通,业主单位称上述项目涉路施工行政许可正在办理,但那曲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至今未收到该项目办理涉路施工行政许可的相关申请。“涉路施工许可与交通组织方案是保障不中断交通的公路施工合法性、安全性及公众权益的核心制度。这一现象反映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重视等深层次问题。”检查指导组专家分析表示。
围绕汛期暑期安全风险隐患重点领域,检查指导组还发现,345国道聂荣县促巴村路段、349国道嘉黎段(K612+350、K607+200、K596+100)等路段上边坡出现落石或塌方,相关单位养护巡查不到位;561国道与京藏高速公路交叉位置(当雄县附近,北纬30度23分,东经90度57分)处的国道混凝土护栏和波形梁护栏未设过渡段,护栏端头直接断开无外展。
检查指导组专家表示,这表明一些企业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工作不扎实,部分基层行业管理部门行动推进力度不够,部分地市行业管理部门调度督导力度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隐患,检查指导组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建议加强“技防”措施,聚焦高海拔偏远路段、极端天气时段的安全监管盲区,补足监测和预警短板,构建高原特殊场景下的智能安全屏障。
来源丨中国交通报
责编丨梁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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