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推出
以案普法“一分钟”小课堂
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
当好“吹哨人”
向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全国矿山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等政策法规
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监察执法穿透力
强化国家监察“督政”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帮助企业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激发企业自主管理、自我提升能力
01.案情简介
2024年7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进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时发现,贵州某煤矿同一轨道线路未使用同一型号钢轨,该矿131110下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在用的轨道混合使用24kg/m和30kg/m的钢轨。《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条(三)规定:轨道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对贵州某煤矿处于一定数额的罚款。
02.以案普法“一分钟”小课堂
让“执法者”变身“普法者”
本期普法者
贵州局监察执法二处
二级主任科员卞勇
视频来源:贵州局提供
本期“以案普法‘一分钟’小课堂”,您掌握了多少?赶紧来自测吧~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条(三):轨道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答案下期揭晓)
上期答案
问题:《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 )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点击下面链接查看上期“一分钟”小课堂
黑龙江某露天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进行生产!开采参数严禁随意突破声明:本文系转载自互联网,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铁甲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再次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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