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发布。经复查确认,鞍钢集团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鞍山钢铁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鞍山钢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制定印发《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文明单位考核评比办法》,系统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化学科技、德邻陆港荣获辽宁省文明单位。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培养,钢铁研究院严玲和海工钢科研团队先后被授予辽宁“时代楷模”称号,曲晓东、刘铁、杨光被授予第三届“鞍钢楷模”。广泛开展“跟着郭明义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不懈地打造学雷锋活动品牌。“郭明义爱心团队”鞍钢股份炼焦总厂分队获评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金百刚、张福多等先后被授予辽宁省岗位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鞍山钢铁将按照通知要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当好排头、做好标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好示范带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及鞍钢集团本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持续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精神文化素质,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撰稿 鞍山钢铁记者站 王晓光
微信编辑 郝天皓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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