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甲工程机械网> 工程机械资讯> 行业 > 新条例施行一周年观察⑨——三大改造,为井下巷道重建“筋骨”

新条例施行一周年观察⑨——三大改造,为井下巷道重建“筋骨”

语音播报
点击播放

导语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基础主干法规,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全国煤矿企业在学习落实中强化法治思维,在整改实践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取得积极成果。在此,选取部分煤矿企业、监察执法人员在学条例促落实过程中的故事、成效和感受,旨在共筑安全防线。

企业管理者讲述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涂志鹏:

三大改造,为井下巷道重建“筋骨”

该矿技术人员在井下开展精准测量

我们矿是江西省主力煤矿之一,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火等灾害叠加。随着开采不断延伸,由地压增大带来的巷道管理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们矿井下总回风大巷曾因受压变形,造成局部高度不足,风速严重超标,主要运输巷也曾因巷道来压变形造成运输机车多次剐蹭,设备及巷道维修成本持续增加,2024年因顶板管理不到位发生一起事故。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我们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学习落实。我们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针对井下开采压力大、巷道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研究,邀请专家团队,对井下巷道支护问题开展全面“会诊”,最终找到了影响巷道安全管理的三大问题,即初期设计缺陷、后期维护滞后、日常监测不到位。

找准问题,治理就有了方向。经过多方努力,我们拿出1200余万元,用于实施井下巷道三大改造工程。2024年8月,我们正式启动巷道安全提质工程,推动井下巷道重建“筋骨”。

一是巷道支护系统升级。我们采用“长点锚索+短点锚索”联合施工方式,将井下-850西运输大巷、-850西总回风巷等关键区域扩修1000余米,断面高度从2米提高至4米,断面宽度从3.5米扩展至5米。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应用钢带和锚索联合支护,取消顶板传统锚杆槽钢,支护强度提升2倍,顶板下沉量控制在50毫米以内。

二是智能监测系统覆盖。我们安装了120套顶板离层在线监测仪和光纤位移传感器,实时将监测数据传输至调度中心,实现自动预警变形超限区域,响应时间缩短至5分钟。

三是责任管理系统革新。我们全面推行“巷道长”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条巷道进行日常巡检与维护;实行“班前检查+智能复核”双保险机制,隐患发现率同比提升了60%。

通过实施巷道提质工程,我们矿井下巷道失修率从12%下降至5%,顶板事故风险下降80%,运输效率提升20%,设备维修成本降低了80万元/年,智能监测系统减少人工巡检量40%。

相关内容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煤矿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排水、排土等主要生产系统和防瓦斯、防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冲击地压、防火、防治水、防尘、防热害、防滑坡、监控与通讯等安全设施,应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管理和技术要求。

执法感受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处长欧阳耐保: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施行不仅是政策约束,更是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的契机。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快技术升级、细化责任的实践,验证了《条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条例》充分厘清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发挥“硬约束”作用,推动煤矿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管理履职上变被动为主动,也为我们监察执法提供了法律法规支撑。

在这一年的监察执法中,我们以《条例》为纲,号准企业责任“脉”,督促煤矿将“被动整改”转化为“主动治理”,同时以典型案例为示范,不断推动辖区煤矿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今后,我们不仅要持续强化监察执法,而且要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引导推动煤矿在管理、技术、工艺、装备等方面紧跟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迭代技术改造,实现煤矿高质量发展。

作者:刘细生 徐柏松

来源:中国煤炭报



声明:本文系转载自互联网,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立即与铁甲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再次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相关文章
我要评论
表情
欢迎关注我们的公众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