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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自然资源部: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地方动态
内蒙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修订)》意见的公告
山东: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在乐山市召开
西藏山南:组织召开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座谈会
海外舆情
澳大利亚7.5亿澳元发展绿色金属产业
国际矿业和金属理事会(ICMM):发布新指南助力矿业与金属企业保护及恢复生物多样性
部门动态
自然资源部: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部署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据悉,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的推荐范围为省级绿色矿山中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区环境生态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满足《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要求,表现较为突出的独立矿山企业。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不超过本省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总数一半的基础上,遴选推荐非油气类矿山数量不超过25个、油气类矿山数量不超过10个。
遴选推荐工作程序包括网上填报和核实确认等。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拟推荐的矿山企业,登录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自评估报告及影像资料,填写相关信息,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拟推荐矿山开展实地核实。
为避免增加地方和矿山企业负担,此次遴选明确了多项具体举措:一是遴选推荐全流程均在网上进行,无需报送纸质版;二是可使用已有的省级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无需重复开展第三方评估;三是对已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评估、核实、入库的省级绿色矿山,本次遴选推荐过程中不再要求开展实地核实。
自然资源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开展技术审查与论证,对各地推荐的矿山按一定比例开展实地核实,对论证存疑或建设条件不达标的矿山开展重点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论证通过后,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示推荐矿山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告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工作安排,经试点单位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第二批27个国家碳达峰试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加紧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
二、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地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于202525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我们将组织有关方面对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反馈有关修改意见。(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资源保障基础。二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四是夯实产业技术基础。五是加快绿色化发展。六是加快数字化转型。七是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在加快绿色化发展中提出要推进节能减污降碳改造。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强环保绩效管理,提升园区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建设一批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打造一批减污降碳协同标杆企业。加快建设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开展绿色铝产品认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投资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等方式,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在保障措施中强调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产融合作,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支持铝行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以及新材料制备、赤泥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和项目建设。(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地方动态
内蒙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修订)》意见的公告
1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矿业转型绿色发展,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拟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3号)部分内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4日,有关矿山企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将书面意见电子版反馈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
山东: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山东省印发新修订的《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绿色矿山的建设与申报、评估与核查、监督与管理等工作,加快推动山东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办法》自日起施行。 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行科学有序开采,将资源开发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生态扰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根据《办法》,依法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采矿权人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履行绿色矿山建设义务。新建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建设运行,由出让登记机关在采矿权出让时将相关要求、时限和违约责任纳入出让合同,正式投产后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生产矿山、改扩建矿山应因地制宜,结合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加快升级改造,在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手续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与采矿权人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等方式,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时限和违约责任等相关要求。 绿色矿山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各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实地核查和社会举报认为存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问题的矿山,经查实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但能够限期整改的,应明确整改期限及措施要求,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期满完成整改经有关部门复核认为满足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可保留绿色矿山名录。经复核超期未完成整改,符合移出绿色矿山名录情形的,由县级或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求同级相关部门同意后,逐级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同意后,取消绿色矿山称号,移出绿色矿山名录,并向社会公告。(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四川: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在乐山市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我省绿色矿山建设,27日,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在乐山市峨眉山市召开。厅矿保处、省修复防治院、厅宣教中心、21个市(州)局相关负责同志,绿色矿山建设专家,受邀矿山企业代表,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社记者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观摩国家级绿色矿山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峨胜采矿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为12家省级绿色矿山颁发绿色矿山牌匾和证书,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峨胜采矿场、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拉拉铜矿个单位(企业)分别做了交流发言,专家讲授了绿色矿山建设相关知识。厅党组成员王铜山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理解绿色矿山建设的重大意义。绿色矿山建设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美丽四川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渴望和需求的根本保证。要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绿色矿山建设顺利推进。到2028年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协议签订率不低于80%;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新建矿山正式投产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小型矿山结合实际参照绿色矿山标准管理。要强化保障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形成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制度保障,严格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适时从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中择优推荐国家级绿色矿山。
会议强调,各地要提升矿政服务效能,充分激发现有矿业权活力,主动服务,加强对拟建绿色矿山的过程指导。要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构建“标准约束—技术赋能—经济激励—社会监督”的闭环管理体系,确保企业主体责任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创新,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成为企业自觉行动。要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用好、用足绿色矿山建设激励政策,切实提高矿山企业创建绿色矿山积极性。(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西藏山南:组织召开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27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索朗德吉主持召开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座谈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宗科,市经信局、生态环境局及西藏矿业、江南矿业等家大中型矿山企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摘编、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通报了我市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工作职能提出了意见建议,矿山企业围绕绿色矿山建设进行了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在矿山生态修复、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索朗德吉强调,各相关部门、企业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关于绿色矿山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政策学习,深入剖析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创新技术、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将绿色矿山建设贯穿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来源:山南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海外舆情
澳大利亚投入7.5亿澳元发展绿色金属产业
14日,澳联邦政府通过澳大利亚制造未来创新基金拨款7.5亿澳元(总规模17亿澳元),由澳可再生能源署(ARENA)管理,支持低碳技术研发及工业设备升级,推动本土绿色金属商业化生产,瞄准全球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巩固其年出口1500亿澳元的金属产业地位。工业部长埃德·胡西克(Ed Husic)强调,该投资将保障国家经济与安全韧性。
数据显示,钢铁业占全球碳排放9%(其中炼铁占90%)。西澳矿产能源商会(CMEWA)报告指出,若西澳实现绿色钢铁量产,至2050年可减少全球1.2%碳排放,相当于抵消全年CO2排放,同时创造740亿经济价值和1.96万就业岗位。在支持联邦政府的同时,该商会呼吁同步推进电价改革、加速审批及监管优化,以帮助澳大利亚保持绿色金属行业的国际竞争优势。(来源:Australian Mining网站)
国际矿业和金属理事会(ICMM):发布新指南助力矿业与金属企业保护及恢复生物多样性
伦敦时间20日,国际矿业和金属理事会ICMM发布新指南,旨在帮助矿业与金属企业在运营中实现并维持生物多样性无净损失,并最终追求生物多样性净增益,共同迈向自然向好的未来。
根据《2024地球生命力报告》2024 Living Planet Report1970年至2020年间,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平均下降了73%,主要归因于气候变化、森林砍伐、栖息地丧失、捕猎、过度捕捞及粮食生产带来的其他环境影响。尽管矿业依赖健康生态系统提供的关键服务——如清洁水源稳定供应、水土流失防治和洪水调控——但采矿作业常与生物多样性高价值区域重叠,历史上也对环境退化负有重大责任。因此,保护自然不仅是责任,更是商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ICMM发布的《实现生物多样性无净损失或净增益:良好实践指南》Achieving No Net Loss or Net Gain of Biodiversity: Good Practice Guide提出了七步法,适用于从项目设计倒闭矿后管理等采矿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帮助企业建立基线评估、应用减缓层级框架,并透明披露实现生物多样性无净损失或净增益目标的进展。这份技术资源专为矿区实践者及统筹可持续发展与生物多样性战略的企业专业人士设计,旨在推动全行业加速规模化应用相关方法。
ICMM环境总监海莉·齐普Hayley Zipp称,自然与生物多样性丧失是全球性严峻挑战,严重威胁人类福祉、生态系统及全球经济。承诺在采矿与金属运营中实现生物多样性无净损失或净增益,是本行业助力实现遏止并扭转自然丧失全球目标的关键。但我们仍继续前进,构建自然向好的未来需要多方利益相关者协作、创新与问责。正因如此,我们的成员承诺在整个价值链、运营区域及生态系统中采取自然行动。我们呼吁全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管理大面积土地资源的行业——积极引领保护与修复自然的承诺,为全人类谋福祉。
指南凝聚了成员企业数十年来在生态修复、恢复及生物多样性无净损失策略领域的实践经验。通过整合全球案例与洞见,该指南可助力不同规模、发展阶段及地域的矿业与金属企业实现生物多样性无净损失或净增益。
该指南旨在帮助ICMM成员实现《ICMM自然立场声明》ICMM’s Position Statement: Nature中设定的直接运营承诺。该声明以《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GBF)为指导,汇集行业、民间社会、原住民团体及金融界专家意见,从四大影响领域(直接运营、价值链、区域生态系统及系统转型)作出共建自然向好未来的集体承诺。根据立场声明承诺1.3,所有现有矿区(以2020年或更早为基线)及所有新建重大扩建项目(分别以运营前扩建前为基线),须在闭矿时实现生物多样性无净损失或净增益。(来源:ICMM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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