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24年,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了《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求健全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加快智能工厂相关国家、行业、团体、企业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标准应用试点,深化标准应用推广,固化并标准化推广智能工厂建设经验,要求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说,智能化发展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预拌混凝土生产正处于从传统生产模式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变的新发展阶段,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降本增效,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一些先进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与智能制造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地探索与实践。
为提高混凝土行业智慧化生产标杆企业的示范作用,依据“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团体标准《预拌混凝土智慧工厂建设和评价标准》(T/CBCA008-2021)的要求,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联合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活动,让行业中示范企业引领行业智能制造发展,起到表率作用。现将“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
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主要从基本要求、原材料车间建设、试验室建设、生产车间建设、输送和施工管理、产品性能与服务、企业荣誉等方面进行考核,必要时将安排同行及专家现场考察,或者采取视频形式考察,参与评价企业须同意同行及专家现场考察。
活动申报详见《预拌混凝土智慧工厂评价办法及细则》。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
联系方式:
秘书处:李海亮 焦素芳 余春荣 白体新 汪钰
李海亮13520073698
焦素芳13521286915
余春荣18211060361
白体新18600824250
汪 钰18618497178
(以上号码均微信同号)
E-mail:hnt188@126.com
附件 1.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办法
2.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细则
3.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自评表
4.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申报表
附件1: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办法
第一条 活动宗旨
为了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向智能、高效、低碳、绿色发展,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联合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活动”,本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第二条 组织实施
“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活动由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混凝土专业委员会和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负责评价、发布、管理和实施。在评价过程中,为确保公平、公正,由行业内从事行业管理、软件研发、仪器生产、科研、咨询服务机构等技术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负责具体审核工作,并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申报范围及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为“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
申报对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合法生产许可资质,专业从事混凝土生产的企业;
2.申报企业重视经营管理,外观形象好,具有智慧化管理意识,人员团队齐全,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未见有重大质量投诉;
4.未有重大偷漏税、未受过国家工商、税务、质监等执法部门通报或处罚;
5.热衷于履行社会责任。
注:以上为智慧工厂评价的基本条件,确保入选企业达到《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智能工厂(基础级)标准,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企业具体条件而定。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的申报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与省市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由评价委员会初审,汇总后由“评介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必要时可派专家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和查证。
3.评价结果将在“2025全国混凝土行业创新发展与废弃物资源再生技术交流大会”上发布,由行业领导为入选企业颁发“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证书;并在中国商品混凝土网公众微信平台等行业相关权威媒体上公示,公布调研结果,公开向全行业宣传推广。
第五条 评价专家组的职责
评价专家组职责为:
1.制定“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评价细则。
2.根据申报的资料进行讨论,并根据评价细则进行打分。
3.协助预拌混凝土行业智慧工厂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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