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此次招标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评估,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实施。招标人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规定,该项目需要重新组织投资人招标。招标人与第一次招标产生的投资人签署的相关协议已解除,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凉山彝族自治州境内,路线起于攀枝花西区格里坪附近,与丽攀高速交叉设置半边街枢纽互通,顺接攀大高速,项目路线途经攀枝花西区格里坪镇,仁和区布德镇、同德镇,盐边县惠民镇、渔门镇、永兴镇、箐河乡、温泉乡、格萨拉乡,凉山州盐源县黄草镇、梅雨镇,止于盐源县棉垭镇白家村附近,设白家枢纽互通与西香高速相接。
该项目按全立交、全封闭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项目全长130.93公里估算总投资349.57亿元
此次招标项目建设期预计为6年。收费期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国家现行规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范围为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中标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
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投资协议约定与项目公司就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由项目公司对该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运营养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用地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时,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1号楼4楼424室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该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年2月8日
发布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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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可欣
校对:程子研
审核:潘永辉 王硕 陈露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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