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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租他人挖掘机,再伪造购买合同抵押转让 男子获利170余万后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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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5日是第十三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5月13日上午,在“经侦宣传日”前夕,四川西昌市公安局举行了行涉案财物发还仪式,集中发还了挖掘机13台、奥迪A6轿车1台,发还财物价值400余万元。

发还财物现场

据悉,此次发还的财物均来自于西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4.20合同诈骗案”。2022年4月20日,曾某在西昌市公安局安宁派出所投案自首,称其诈骗了多人的钱财。

经过民警初步调查,曾某将其租赁而来挖掘机,以几万元到二十万元不等的价格抵押或者转让给受害人骗取钱财。涉及抵押转让多台挖机机,涉案价值大,案情复杂。

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经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曾某本人有多年的挖掘机经营经验,在经营中就发现了二手挖掘机抵押、转让的过程中存在有设备所有权验证方面的漏洞。曾某因深陷赌博泥潭,为筹措赌资、偿还赌债及其它账务,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打起了二手挖掘机抵押转让的主意。

“曾某的犯罪过程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以工程需要租赁他人二手挖掘机,第二步伪造挖掘机购买合同,第三步将租赁而来、伪造好合同后的挖掘机抵押、转让给他人,以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办案民警介绍。

经查,自2021年7月开始至投案前夕,曾某共计抵押、出售转让不属于他本人所有的挖掘机15台、奥迪车1台,骗取多名受害人钱财,获利170余万元,赃款用于填补债务、赌博和日常花销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西昌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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