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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停工在建工程涉案“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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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在建工程,俗称“烂尾楼”,由于形成原因复杂和涉及面广等诸多问题,成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12月17日记者获悉,大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涉执行案件停工在建工程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妥善解决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涉及本市停工在建工程处置的有关难点问题,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盘活土地资源,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知》确定成立大连市涉执行案件停工在建工程处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国土、环保、建委、规划、城建、法院等。明确涉执行案件停工在建工程的范围为已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行了部分建设,但已停工,项目主体未办理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事项范围包括办理项目过户手续,办理项目续建、拆除重建手续,交纳或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等费用,变更土地出让年限,调整土地使用或项目建设规划,处置项目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问题。

涉执行案件停工在建工程处置需要解决的问题,由原项目主体或新的受让人按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案件执行法院认为需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协调解决,或原项目主体、新的受让人提请执行法院协调解决的相关事项,由案件执行法院将执行依据、工作方案及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市法院以书面报告的方式报送处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由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并依法依规按政策提出解决意见,以会议纪要的方式交由承办单位落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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